“劳驾,去法罗拉姆101号街区,多少钱我付您”
“2先令9便士,先生。”
“好的。”
戴着破帽子的马车夫注意他马车上的年轻人很久了,作为一个有40年驾车经历的老车夫,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乘客,和往常一样,他打算找点话题,解解路上的乏味,今天这位乘客有些特殊,他穿戴讲究,看着像位卓尔不凡的年轻绅士,可出手却略有寒酸,他先从钱夹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枚一先令的硬币,接着21个便士是一个一个从钱夹里数出来,老乔治倒是毫不在意,反正钱他是收到了,他是个忠于职守的人,观察别人是他的兴趣,但不是职业。
马车已经行驶到了黄昏时刻,到了晚上,为了安全起见,马和车夫都需要好好休息一晚,老乔治把马车停下了,周围是一片空旷荒芜的田野,看来这位年轻人今晚是必须在马车里过夜了,老乔治打算通过聊天来缓解和陌生人面对面的尴尬。
弗洛里走出了马车,手里拽着一张干燥的羊皮纸,纸上是他之前精心绘制的去往伊诺曼小镇的地图和注意事项。借着田野间的月光,他一边看着羊皮纸一边思考着,
作为市政府的一名小警探,两天前,这个年轻人被派去调查一桩离奇的案件,据他的上司所说,这其中似乎还牵扯到鬼神。
“嗨,伙计,你是打算回家探亲吗?”
马车夫的一声招呼将他从凝重的思绪中拉了出来,是老乔治,他也走出了车厢,打算找弗洛里聊聊天。
“不是的,先生。”
他作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并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热忱活络,好不辜负对方的热情,对方已经先他一步,开始介绍自己:
“我是乔治,大家都叫我“破帽子”,事实上,这帽子我戴了快20年,是格蕾丝,就是我太太给我买的,要是她还在世,看到我还戴着它,一定会很吃惊——”
老乔治一边熟练地栓好马车,一边和他唯一的乘客拉着家常,像是想到了什么,开朗的哈哈大笑起来,
“也是,瞧您这庄重的打扮,应该是去见未婚妻!你会去哪儿呢?让我猜猜,总不会…是猫谷镇吧…哈哈”
弗洛里想回答,可之前搭马车的冷遇让他犹豫了,因为每当他说出“伊诺曼”这个名字,他找到的所有车夫都会对他敬而远之,他从他们眼底看到的除了恐惧之外,还有另一种很熟悉,但又说不出的情绪。
于是他只好把目的地改成了他所知道的离伊诺曼小镇最近的地址,也就是老乔治收到的目的地—法罗拉姆101号街区,
弗洛里不想骗人,他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信徒,曾引用圣经的故事告诉过他:骗人是一种罪过。虽然弗洛里不信神,但他对此表示同意,更何况对方是一位老人。
为了避免说谎骗人,我们的弗洛里只好尽力转移话题,想快点结束这场关于他所行目的的探讨,他极不自然地向老乔治询问起了关于法罗拉姆101号街区的相关情况,老乔治嘟囔了一句:“总不会真的是那鬼地方吧?”
老乔治的嘟囔声很快淹没在田野间嘈杂的蝈蝈声里了,但101号街区的话题游马上让他打开了话匣子——尽管他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关上
“年轻的伙计,你是外地来的吧?你可真幸运!法罗拉姆可是个适宜久住的好地方!她和她的邻居——伊诺曼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如果你带着女伴来,那就更美妙啦!在那里,你可以尽情沐浴春光,哦,我年轻的时光就是个格蕾丝在那儿度过的,真美啊—”
“非常抱歉打断您一下,您刚刚提到的伊诺曼…我很好奇,不过为什么这么说呢?”
听了弗洛里的疑问,刚刚还满怀喜悦的老乔治沉默了片刻,弗洛里正想他不会说了,他突然开口道:
“好吧,我也不妨告诉你,距离法罗拉姆101号街区,大约3个小时车程的地方,有个恐怖的小镇,叫做“伊诺曼”,但它还有个名字,叫做“猫谷镇”,”
“猫谷?”
“是的伙计,那里被诅咒了,现在是恶灵和野猫的地盘,随之而来的便是——”
老乔治拉低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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