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断魂涧是从这去留荀城最近的一条道,另一条官道就得爬过一个高地,路途就远了。以我的猜测,急切赶路的他们,一定会寻找最近的路程穿越。”
“唉,如果李大壮他们的守备军能现在赶回来就好了,老哥,以咱们马家镇现在的兵力,在保证镇内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抽调多少人马呢?”赵煜问道。
马明杰顿了一会道:“老弟,别的不好说,两千人马还是能凑出来的!”
赵煜想了想道:“老哥,就一千人马吧,我不是不相信老哥当初说的可以凑出三千人马,但我也深知,这三千人马老弱肯定是占了三分之一。马家镇是马家军的根,这里万不得已还是不能有闪失的,况且我们是去打的是伏击。”
马明杰颇有些感激的看了赵煜一眼,随机又问道:“老弟你不用多说了,一千五百人吧,就算是伏击,也得需要充足的人手不是,而且老弟你可别小瞧了我们马家军的男儿,哪怕是到了知天命的年纪,骑马杀敌也不是问题!”
赵煜点了点头道:“那我们现在出发!在他们还未进断魂涧之前,将一切尽先布置好。”
马明杰笑道:“哈哈,好嘞。”
随即转头朝报信的马家军道:“传我命令,马家军即刻开始集结,做战斗准备,听候我的发令。”
“是!统领!”报信的马家军应命而去,不一会便听到大街上传来阵阵命令:
“统领号令,战斗准备,全员集合”
“统领号令,战斗准备,全员集合”
这时马明杰从怀中掏出一个白色金属面具递给赵煜道:
“老弟,这是我托镇上铁匠打造的面具,时间紧略显粗糙了,不过遮面倒是足够了。之后的行动,你的脸还是遮掩一下的好”
赵煜点了点头,伸手接过面具带在脸上,却是将整张脸都遮蔽了下去,配合赵煜修长的身材,倒颇有几分世俗少侠的风范。
“奶奶的,果然是好不好看还是得看人,你嫂子说我穿啥都像个熊,我还不服气,这一看老弟你,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马明杰大大咧咧的道。
赵煜摸了摸后脑勺,笑道:“老哥可就别取笑我了。”
而后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看着马明杰道:
“老哥有没有想过将拉布草原的势力全部收纳到自己麾下,做个草原王?”
马明杰听后苦笑道:“老弟所说又何尝不是我所愿,更何况大月氏是我马觉氏的生死仇敌,只是实力还不够啊,大月氏只单常规可战骑士就有五千之众,如果加上所有可战之兵力,万人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同为草原部落,我们最擅长的就是奔袭、追杀,就我这点人,打打不过,跑也跑不过”
说到这,马明杰眼神中的悲愤之情闪现而过,毕竟自己的族群差点被对方全部灭除,而明知道仇敌是谁,却也不敢前往报复,对于他这个铮铮的草原汉子来说,实属平生极大的屈辱。
赵煜上前拍了拍马明杰的肩膀道:
“老哥,此间事了,你把草原各部落的详细资料给我一份吧。”
说完后带着面具的赵煜便向外走去,看着走出门外的背影,马明杰突然感觉面前之人不是赵煜,而是多年前看到过的那个让人仰视的血衣战神。
他也很明白赵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赵煜是想助自己扫平拉布草原,一报当年的血海深仇,他也毫不怀疑赵煜是否可以办到,不管是从赵煜背后的实力,还是这三天相处下来所展现的能力。
抑制住内心的狂喜,马明杰迅速跟了上去。
虽然是草原部落出身,但马家军的集合速度还是蛮快的,从马明杰发号施令,到两人走出屋门,也不过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在坊市东边的广场上便已聚集了一千五百多人的骑兵队伍,个个轻甲弯刀,胯负箭囊,背负长弓。
看到马明杰和赵煜出来,看到赵煜带着面具,虽有些奇怪,但大家也都并没有过多关注,当前一人策马来到马明杰身前问道:
“统领,是去削那帮黑皮狗不?”
马明杰点了点头道:
“兄弟们,三天前这帮黑皮狗袭击我们,令我们损失了不少好兄弟,幸亏有薛兄弟冲阵相救,而今我们得知这帮黑皮狗要溜,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
马家军众人举着手中弯刀齐声高呼道,杀声震天,个个满面激愤。
马明杰大手一挥道:
“儿郎们,带够足够的弓箭,目标断魂涧,跟我去杀狗!”
当前一人手提马缰人立而起道:
“兄弟们,跟统领去杀黑皮狗!”
说完,一马当先的向城门外冲去,城门口的骑士在打开城门的同时,伸出手中弯刀以刀面相迎,鱼贯而出的骑士也纷纷以刀面相击,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之声,这是马家军中一直流传下来的对出征兄弟的祝福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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