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经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来家玩乐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羡慕这样的生活,虽然粗壮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乐器玩的挺烂,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晚上回到家有时会遇到粗壮租友和他的“乐队”朋友,也不敢说什么,低着头就钻进自己屋里。
他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
在陌生人面前连话都不敢说,当初去报名参加“纯粹的声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气。
因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进入了四强,居然也没有一家娱乐公司来找过他。
七仔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对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过,今天虽然也要去见一个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却是兴奋多于恐惧。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还去卫生间偷偷拿了隔壁粗壮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喷了几下,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当他按昨晚龙哥发的地址来到一间录影棚时,才早上七点。
等了一个多小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七仔激动地迎了上去,张开嘴:“龙、龙、龙……”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点头,打开录影棚的大门,对他道:“进来吧。”
“是是是!”
七仔赶紧跟着他进去,心里激动的不行。
龙哥刚才对我点头了,这是龙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还面对面地对我说话。
哇!啊!
啪!
一张纸甩在了他的脸上。
林慕皱眉道:“跟你说话呢,走什么神?”
“哦哦,对、对不起。”
七仔赶紧道歉,接住那张纸一看,是一首谱子,他又激动了:
“龙、龙哥,这、这是您给我写、写的歌吗?”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没发现你居然是个结巴呢?”
他有点后悔找这家伙了。
之前他让对四强的其余两个人都做了调查。
发现“面对疾风”其实是个富二代,来参加节目属于玩票。
而七七七则是个标准的素人,甚至比素人还要低一档。
因为这个叫七仔的小家伙实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凭,社交废物,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长是唱歌。
这样的人自然比那种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乐上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但因为他的性格,却一直没有展露出来。
不过这只是林慕的猜测。
叫他来试唱,一是想操控冠军人选,二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这个瘦弱平庸的眼镜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种万中无一的天赋。
原本的计划是,七七七决赛唱自己给他的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让他夺冠。
然后再顺势把这家伙纳入“张龙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过现在看他连话说不清楚的样子,估计是自己猜测有误了。
算了,来都来了,试试吧。
最多给他两个小时,不行就滚蛋。
“龙、龙哥,我好了。”
这时,瘦弱的眼镜男生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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