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在皇宫里,长大后又赶上战乱,一众兄长夺位。
好不容易在艰难中,将皇兄扶上皇位,边关又告急。
元浩宇回想过去的二十年里,似乎只有四岁启蒙前日子还算安稳太平。
已经许多年不在京城,对于京城的了解,他还不如姜府的管事。
感受着他微微的怔忪,宋云依也是瞬间想到了原因,她不由得轻笑了一声。
“走吧,咱们一起出去看看,这也是你帮你皇兄打下来的江山。”
元浩宇:“……”
总觉得这话哪里不对!马蹄踩在青石板的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京城的路上很宽,宋云依目测同时,并排走过八辆马车都不会显得拥挤。
百姓似是早已经见惯了,有人在街上纵马,所以没有半点惊慌或是诧异,都很自然的让出路来。
只是元浩宇的战马实在太过漂亮,让人下意识的就会侧头去看。
一早就进宫中途一直费尽心思,元浩宇早已经饿了。
他对京城的了解虽然不多,可也知道最好的酒楼在哪里,带着人在春风楼翻身下马,将马丢给店门口的小二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酒楼。
已经过了饭时,大堂中客人不多。
角落里伙计们正凑坐在一桌吃着午饭,见到他们进来一个眉眼间,透着激灵的小二忙笑着迎了过来。“两位客官里面请,敢问是堂里用膳还是到楼上包房?”
“楼上。”
元浩宇的声音淡淡,他那通身的煞气,在宋云依无意中提过一次后,他就收了起来。
还借此回去阴了达达尔一把,让他以为有便宜可占时,狠狠的敲掉了他的一颗獠牙。
小二笑着将人往楼上领,一边走,一边扬声喊着。
“三楼,贵客两位。”
在楼上服侍的小二听到动静,忙应声回应表示知道。
宋云依跟在元浩宇的身后,听着两个小二的喊声,心中感叹。
跟这京城最气派的酒楼相比,她之前的逍遥居,实在没眼看。想当初瘦瘦小小的小语在店里就已经是伙计了,还好这个时空没有虐待童工一说,小语也做的开心,她也就由着她了。
“想什么呢?”
进到包房里,元浩宇脱了身上的氅衣,抬手想去帮宋云依脱下斗篷,视线落在她的腰上人顿时就有些犹豫了。
就算包房中再无旁人,可等一下小二也要进来上菜。
他不想让旁人看到她那太过勾人的腰身。
宋云依才不理会这种狗男人的别扭心思,屋子里摆着火盆,不将絮了厚厚的皮草的斗篷脱了,她岂不是要……热的脱妆!
将斗篷挂在架子上,她开始打量房间内的布置。
桌椅都是上好的木料,雕工也无比精致。墙上挂着大家的书画,对着街道的窗子,窗棂也是无比繁复的花样。
房间里处处都透着淡雅,可每一处,淡雅中都带着奢华。
果然是能在京城立足又最为知名的酒楼,她心中盘算着,这样一间包房的摆设成本。
然后就觉得如果她在玉城的药膳铺子,也想弄得这么精致,光装修就要几千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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