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者有来世,或者没有。但是无人能知道自己有来世,也无人知道自己无来世。凡是即使存在也无法确证的东西,那就是存在也无所谓,不存在也无所谓的。
既然存在也无所谓,不存在也无所谓,那么在我想要它存在时,就不妨当它存在吧。当我厌恶它时,它便不再存在了。
如果有来世,就应该比现世要神奇一些。
不应让我走遍五湖四海,无非是山水楼阁,寒暑湿旱,感觉都是差不多的景象。
不应让我见识了那么各色人等,无非是高矮胖瘦,美丑善恶,再也找不到一点新花样。
不应让我只能走,只能在地之上,天之下,老老实实的一步步挪着。
不应让我见星河璀璨,却可望而不可及。不应让这命如此脆弱,既入不得水深,又碰不得火热。
不应有那生老病死,人生那么多的忧患。纵然一定要有,也必须要不同一些。
不应有神,给人希望却又将人束缚。
不应有佛,教人醒悟却又劝人舍弃。
不应有欲望,让人渴望又永不满足。
不应有那些人性、兽性、或者是其他的性。
但是如果什么都没有,这事又无以存在。所以一定要有一点什么,但是又不能是如现世这样的。
一定要有我没见过的颜色,不是红色,不是蓝色,也不是七色中的任何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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