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会吐鲁哥特因看到坦尼娅和陈符一起离去的背影会如何受伤,陈符现在满脑子都在想,不知奴隶的买卖是怎样的,会不会很不人道。
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陈符没有伟大到,因为奴隶的事,就自认为是道德人士,大肆的放良奴隶或与奴隶主及人贩子作斗争。在这个生存环境恶劣的世界,能有口饭吃,保住一条命就很不错了。
奴隶是怎么来的?一是战争的俘虏,二是穷人家活不下去了,卖身为奴寻个活命的机会。当然,不可避免的会有丧尽天良的人贩子,到一些穷地方或偏僻的地方捉人来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现实如此,不是陈符能管得过来的。这种事情,不是那些上层的人不想管,而是在这个社会制度如此落后的地方,人口多又杂,地方又大,科技又落后,根本就没法管得过来,只能说,刚好碰到了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就可以管一下,碰不到,只能是爱莫能助了。
奴隶的交易,为了省却买主的麻烦,通常都是跨国贩卖,对于不法的行为,这就更难管控了。
陈符,要的是识字的奴隶。这个要求有点高,但不是没有。
百里挑一,真的是百里挑一。在市场里找了老半天,挑了两三百人,这才找出十几个识字的奴隶。再从这十几人里,经过一番筛选,选出一男一女。
这男的奴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类,身高有一米八左右,比陈符还高一个头。长相倒也是英姿挺拔,相貌俊朗。女的奴隶,则是年约二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左右,许是被人当成奴隶的原因,有点偏瘦。但就算如此,人家身架子放在哪,在地球来说,那就是模特身材。样貌秀美,头发很是特别,白色的,一丛一丛,就象是一片片羽毛一样,但这效果却很好看,很有层次感,就像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剪了短发般,头发长度只及肩部。这女的居然是白羽族的人。
只是,现在两人都一脸的木然,在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这两人,长相都比较出众。虽然对颜值有那么点要求,但陈符却并非颜值控,这是有原因的。
这个世界的识字率那么低,百分比里是个位数的,那么,能识字的人,必然是家境良好的。家境好的人,只要在他出生前家境就好的,相对的,其家庭在嫁娶时,就会考虑门当户对或者对方的样貌。就算他父母相貌一般,但在优越的家庭环境下生长,获得了足够的食物和良好的教养,这个人的精神面貌必然是比一般人出众的。所谓居移体,养移气就是这个道理。
钱一交,人贩子就拿出两份奴仆契约来。这可是魔法契约,一旦签著,就会有魔力相附,没有主人主动解除,这个奴仆就只能一辈子成为主子的奴隶。光这样的一份契约就要一枚金币。
一个识字读过书的人,又怎会甘心签下这样一份契约为奴?在人贩子的强按下,两人咬着牙,发出怒吼声,被捉着手按下了血手印。当陈符在契约里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这契约竟然化为一阵青烟。
两人目光呆滞地看着慢慢消散的青烟。在青烟散尽后,两人左右两手的手腕上出现了一个淡墨色的印记。这印记只有指甲般大小,很模糊,看不清上面的是什么图案。这个时候,坦尼娅开口道:“陈符,你还没有自己家族的族徽吧,你何不想一下族徽来,如果你有族徽了,他们手上的图案就会是你家族的族徽,这样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你家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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