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样活像老顽童。
如此,本来就心有不甘的朱思宇,恨不得把头别到窗户外去。
要知道,她们近来可是动手又动口,干过好几架的“仇人”。
“好啦!你就别打趣她了!”
朝阳既了解程默的为人,也知晓朱思宇的不易,从中调解道。
顺带,提议让程默也把朱思宇肚里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或干闺女!“你们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
“不怎么样!”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程默和朱思宇同时拒绝了。
程默当年救下米粒,并愿意当她的干妈,那是因为米粒有朝阳这样明事理又高知的亲妈。
朱思宇,还是算了吧!
显然,朱思宇的想法,和程默不谋而合。
她才不要自己的孩子将来有一个张牙舞爪,得理不饶人的干妈。
程默,想都别想!
“我年纪轻轻,有颜又有钱,自己又不是生不出孩子!干嘛上杆子要给别人当干妈?”
毫不避讳自己身上成功女精英标签的程默,穿着林知的外套,脚踩门卫大爷同款凉拖鞋,可谓自信感爆棚,直言道。
没想话音刚落,林知拿着药进来了。
都怪程默在说这话时,内心不自觉把林知带进了自己孩子父亲的角色。见他进来,脸颊瞬时烫的可以煎熟一个生煎包。
别人或许没有立刻会意程默心中的小九九。但朱思宇一眼便看透她的心思。
朱思宇原本就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
而且,大学主修的还是应用心理学。
如果是以前,朱思宇铁定要当着林知的面,编排程默几句。
不过经过下午这一番折腾,她竟然神奇地做到了看破但不急于说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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