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情况太不正常了。
副驾驶上的阿彪拔出了枪。
“对着混沌摊撞过去。”后座上,赵彦翘着二郎腿风轻云淡的说道。
他感觉那些刺客都踏马有病。
哪有正常人大晚上坐在混沌摊看报纸的?你踏马看得清吗?
还有那几个拉黄包车的,拉黄包车的都是什么人?都是苦命人,不去人多的地方拉生意,却在这儿闲聊。
这踏马合理吗?
这一个个的傻哔,不都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自己有问题吗?
所以啊,不怪电视剧演得脑残。
原来真有这种脑残。
“是!”
司机一脚油门,猛打方向盘,汽车咆哮着,直接向混沌摊撞了过去。
“八嘎!”
混沌摊上的人大惊失色,都是连忙拔出枪一边躲,一边对着车射击。
“亢亢亢亢……”
“亢亢亢!”
子弹打在车身上,火花四溅。
赵彦一脚把车门踹开冲了下去。
“保护老板!”阿彪大吼一声。
所有保镖瞬间冲下了车。
然后他们就看见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只见赵彦宛如吕布在世,提起混沌摊上的长凳一跃而起,狠狠砸下。
砰!
一颗人头瞬间宛如西瓜炸开。
鲜血和脑髓溅得到处都是。
随后赵彦身形灵活的穿梭在子弹之间,手持长凳勇不可挡,又是一凳落下,直接将一个刺客的脖子打断。
接着赵彦丢了长凳,冲到一个刺客面前抓住脑袋,硬生生摘了下来。
鲜血淋漓,溅得赵彦一身都是。
所有人都看傻了。
此真乃神人也!
霸王在世,也不过如此了吧!
连那些刺客都不敢继续开枪,而是惊慌失措的各自为重,四散而逃。
这踏马是他们能杀得死的吗?
还是留住有用身,以报帝国吧。
翻译一下:不想死,先跑为敬。
“开枪!”阿彪这才回过神来。
保镖直接打开后备箱,拿出两挺轻机枪,抱起来站在街口一顿扫射。
“哒哒哒哒哒哒……”
“啊!”“啊!”“雅蠛蝶!”
一具又一具的尸体惨叫着倒下。
只剩寥寥两三人逃得无影无踪吧。
随后阿彪带着人去检查尸体。
有所发现后走到赵彦面前,满脸敬畏的汇报到:“老板,其中有一个刺客里面穿着虹口道场的武士服。”
“呵!”赵彦轻蔑一笑,将染血的外套脱下丢了:“通知警察来洗地。”
他一猜就知道是东洋人。
毕竟他心地善良,一向是讲究与人为善,从来没得罪过什么人吧。
所以,也就只有东洋人了。
赵彦上车继续往百乐门而去。
毕竟还有那么多汉奸等着他呢。
怎么好意思让他们久等呢?
那可就太不礼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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