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甄甄手里的剧本都是好剧本,大剧,正剧,一些小角色都是很多流量小花求而不得的。一些想要转型的小花千方百计都想要求一个大正剧的‘路人甲’角色,还不被导演认同。
如果是别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在大剧、正剧里演几句台词的‘路人甲’,但夏萤之拒绝了。
只演脑残狗血剧的夏萤之有自知之明,凭她的演技去大正剧,那就是找骂,找虐。到时候可能还会有各种‘夏萤之NG三百遍’的八卦通稿出来。
需要演技的,夏萤之统统‘摆摆手’,拒绝。
正剧的小配角,暴露她的演技,酬劳还少,也不划算。
夏萤之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资源,李甄甄虽然意外,但也理解。夏萤之真的没有别人想像的那么蠢,她明确自己的定位,也不贪心。
不像某些小花,明明没有演技,但就是没有自知之明。
李甄甄给夏萤之介绍的统统是圈内很多人费尽心思还求而不得的好资源。大制作,大导演,著名演员,不管是哪一样都足以让很多小花前赴后继的千方百计的想加入。
如果是别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不管有没有演技。但夏萤之拒绝了。
毫不犹豫的。
最后,李甄甄给了夏萤之一个顶级时尚资源,一个综艺资源。
虽然对不缺资源的夏萤之来说,有些鸡肋,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到此,事情就过去了。
夏萤之很大方的表示,不再追究,以后也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找李甄甄的麻烦。如果以后她踩李甄甄,那也是因为别的原因。
甚至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夏萤之还把李晓明拍到的李甄甄不用自己代言的平价化妆品的录音还给李甄甄的经纪人。
如果不是李甄甄道歉及时,夏萤之就要扯下李甄甄‘国货天使’的假面了。一边大力宣传自己代言的评价品牌,言之凿凿的表示‘我自己也在用,天天用’,但真实情况呢?天天用的是大牌的天价化妆品。
这应该算是欺骗吧?
骗粉丝的感情和钱。
操作得好,李甄甄绝对要脱层皮。
葫芦娃工作室毫不介意告诉别人,他们从来不是软柿子,不是能随便捏的。
李甄甄经纪人被吓出一身冷汗,然后看夏萤之的眼神就有些不对了。节目录制的时候,导演收了嘉宾的手机,也严禁助理和工作人员偷录。
为了防止偷录,导演和节目组各种手段齐施,没想到还是没有防住夏萤之。
李甄甄的经纪人很想问问,夏萤之不担心她说出去?这违反了契约精神吧?合同也明文规定不能偷录吧?
如果被大家知道夏萤之喜欢偷录,节目组再邀请夏萤之的时候应该会多想两分吧?
夏萤之大大方方,“不是我录的,是别人给我的。”至于这个‘别人’是谁,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李甄甄的经纪人笑了笑,至于信不信,只有自己知道。
但没有人关心和在乎。
一场闹剧落寞,各方皆大欢喜。
夏萤之在拍了一个杂志封面后就进剧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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