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赞赞赏的目光落在男子身上,他总是嫌弃南郑国的男儿太过骨架高大,衣服的配饰上也只有简单的几种款式,想找一种既能衬托男子的气概有能烘托出精致服饰的富贵来。
文赞第一眼看到眼前男子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而且短短半个月的调教,效果要比他想象的更好。
“殿下,怎么样?”文赞由衷地想赞美,只是这事除了郑皓元,还真没人还能如此平静地看待他的爱好。
“这衣服是不是花哨了点?”郑皓元皱眉,文赞的爱好他虽然无感,但是堂姐似乎喜欢啊,而且,他本身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也十分特别,所以,大抵是个人都有比较怪异的爱好吧。
“殿下,这衣襟加了金线刺绣,金色配上黑色的厚重沉绸,凸显出了神秘、沉稳,又不单调。”文赞小声地开口说道。“殿下,重点不是衣服,看那男人,是不是能将后面的四个比下去?”
郑皓元微微一愣,这男子长得着实……让人过目不忘。
如果堂姐见了这个男子,哪里还会看得上身后的这四人,那么这相看之事是不是就泡汤了?
郑皓元一瞬间改变了想法,甚至为自己这个想法的可行性压下了很大的一注。
他堂姐是皇室子嗣,是郡主,就算不如公主尊贵,那也是端王唯一的子嗣,凭什么就要嫁那么一个上不了台面的人,他不要堂姐嫁人,堂姐那么好,就和他珍藏的那些稀世珍宝、奇人异物一般,都不应该离开他。
郑皓元眼神微眯,文赞心中欣喜,有一种找到志同道合之人的感觉。
以前,他总听闻郑皓元性格怪异,而也只有他理解这种有着一种不被世人看好的喜好,都多么痛苦的事情,比如四殿下爱好那些毒蛇怪物,而他喜欢的就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针线刺绣之类,但都是痴迷,对象不一样而已。
“本王觉得,他配得上更好的服饰。”郑皓元开口说道,文赞听言,不解地看向郑皓元。
……
郑念如等了两日,这两日里,让念夏、雪柳完成了衣料的裁剪,郑念如决定自己亲自做,她很久已经没有这样的兴致,还愿意自己亲自去做一样东西了。
这个时候的居南一还没有熟练那些花样的绘画技巧,能有这样的成品,已经是难得,还带着初期的青涩与生疏,但却出奇地让花样更加的有灵性。
郑念如又等了一日,有些不高兴了。
派了杏雨去了晨合殿,郑皓元的人行动更快,半个时辰后已经找到了文赞。
文赞一愣,差点忘记了这么一档子事,立刻去找居南一。可一连两趟,竟然都没有碰到居学士。
“文少爷,居学士已经出城,与右都御史伍大人一起去了韦行山,为卉一法师带回地宝。”文赞苦着脸,竟然出城了,还是去干这差事,这得多久才能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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