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这事你自己考虑,反正我是觉得,她挺有能耐的,就是底子有点不干净。”
“哈哈哈,肖老板想多了,这胡英梅人我用定了!”
现在整个兴蓉市的人,都不会知道胡英梅将来会干出多大一番事业。
这种人才,李秀成绝对是不会放过的。
只要拿下胡英梅,未来30年锦绣不用担心财务问题!
随即,李秀成从肖大光手里拿到了胡英梅的住址,出门骑着摩托车直奔而去。
下午三点,太阳正猛。
胡英梅背着重病的儿子,手里提着几服中药,一步一步沿着斑驳的巷子往家里走去。
高温烤着她的脸,汗水一滴一滴顺着清秀的脸往下滑。
路过一个冰棍摊的时候。
背后传来儿子虚弱的声音:“妈妈,我想…想吃冰棍。”
胡英梅下意识腾出手摸向口袋,又顿时停住。
买了药之后,她兜里现在只有1毛5分钱。
“妈身上钱不够,明天给你买。”
胡英梅紧了紧背上的儿子,继续往前走。
由于儿子反复不断的病情,胡英梅现在根本没办法安心上班,只能在家里一面照看孩子,一面偶尔接一些零零散散的活。
运气好还能挣点。
运气不好的话,只能维持母子俩人最基本的生活。
今天中午儿子病情突然发作,送去医院后,医生告诉她,如果不赶紧好好治疗,病情会越来越严重。
胡英梅面无表情的背着儿子离开了医院。
丈夫去世后,儿子就是她活下去的唯一精神支柱。
她心里暗暗下了决心,如果真到了儿子撑不下去的那一天,就和儿子一起离开…
到家时。
大堆大堆的垃圾堵满了门口,远远就闻到了一股恶臭。
胡英梅显得很平静。
这样的事情,她已经见怪不怪,一个没男人的寡妇,加上经常接零零散散的会计活,总会有人登门。
这一来二去,久了,周围的人都说她搞破鞋,往家门口泼屎尿。
期初胡英梅还极力辩解,但没有用,世俗的眼光,在这个年代,太重了。
每天她把门前清理的干干净净,第二天总会又被扔满。
渐渐的,她也不再去解释,不再去清理,脏就脏吧,臭就臭吧…
“搞破鞋的,今天还带着儿子一起出去乱搞啊?”
“不要脸的货,还不赶紧去死啊!”
“丢人现眼!”
几个凑在阴凉树下嗑瓜子的妇人,远远看到胡英梅回来,就立刻恶毒的咒骂起来。
听着骂声。
胡英梅用尽全身力气,站直了身子,抬起下巴,眼眸中带着一股子的冷漠与孤傲。
她是穷,甚至穷的快活不下去。
但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胡英梅都不会丢掉骨子里的那份坚强。
她艰难跨过一大堆垃圾,打开房门。
把儿子放在门口的椅子上,然后打了一盆水出来,给儿子洗脸。
这时候。
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从巷口传来。
胡英梅眼角余光看了一眼。
车上是一个很年轻很英俊的男人,穿着白衬衫,西裤,皮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给人一种很绅士的感觉。
但一副墨镜,加上嘴角叼着的一根烟,以及似有似无的痞像,又把这份绅士的外表,像玻璃一样打碎。
男人车上还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手里拎着大包小包。
胡英梅确信,这两人应该不是来找她的,用钥匙打开门,小心翼翼把儿子放在门口的凳子上。
但紧跟着,摩托车声越来越近,突然停在了她家门口。
“你是胡英梅?”
李秀成说话的同时,目光从对方身上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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