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脸色顿时一黑,静静地走到刘涵身旁,夺走她手中的竹简,悄无声息的塞在了衣袖里面。
“女孩家家的别看这些。”
“呸!”刘涵轻啐一口,如银铃般笑了几声,“想不到陈典史也喜欢此物,还说今日没有偷看《西厢游记》。”
突遇道友,她心里的提防也放心了一些,只是与陈留堂说这些难免有些女孩子的羞涩。
陈留堂正欲否认,突然发现浩然正气又升了一点,虽然很微弱,但还是涨了些。
他心里暗忖道:“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就是因为信奉经义的子弟遍布九州。
孟子亦说浩然之气存乎义理之间。
艳俗虽遭世人鄙夷,但胜在比那些经义能启蒙两性知识,也是另一种的讲道理。”
浩然正气……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孟子
陈留堂心中一动,笑道:“这篇是在下今夜闲暇所写,二小姐认为其与《西厢游记》比之如何?”
“比《西厢游记》强些。”刘涵暗瞪了一眼陈留堂,这话你也好意思提出来,不知道女儿家的娇羞吗?
“我这里还有两册,二小姐尽可拿去与闺中密友分享。”陈留堂不由分说掏出剩下的两册竹简,往刘涵怀里一塞。
“如果不够看的话,在下还可再写。”他微微一笑。
刘涵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无耻之徒,想骂一声无耻之尤,或者登徒子,但是忽然响起刚才竹简的故事,心里泛着痒意,如猫抓一般,沉思好久点了点头。
她怀里抱着三册竹简,羞涩难忍,想要离开,可外边天色尚黑,于是想岔开话题,但看到案牍上那盘晶莹剔透泛着焦糖色的红烧肉,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分开竹箸夹了一筷子,放在口中,肥肉甜甜若丝絮般的绵软,带着丝丝甜意和香气,而褐色的瘦肉一点也不显柴色。
“这是何物?竟然如此香甜。”刘涵问道。
女孩子都是嗜甜的,吃到甜而不腻的红烧肉,给味蕾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
“红烧肉。”陈留堂含笑说道,发现了刘涵的另一用途,他的态度也缓和了不少。
艳俗这种东西在士子之间是打不开销路的,也只有在深闺女子之中才能普及。
事管他的修行,他格外的认真。
刘涵扒拉了几筷子,再也不复贵族的仪态,吞着红烧肉,压一口粟米粥。
而陈留堂也慢条斯理的吃着饭,
“你怎么不喝粟米粥?”刘涵好奇问道,红烧肉有些腻,需要用粟米粥压一下,可陈留堂却只夹肉,让人好奇。
“没事,你吃。”陈留堂温生道,“我怕你吃不够。”
煮粟米粥的锅都没洗,他怎么吃。
刘涵心里流出一股暖意,绞着衣摆,“他是不是对我有意思,我该怎么拒绝?
我这该死的魅力!”
看着一锅子的粟米粥和一盆的红烧肉慢慢销声匿迹,然后某人拍了拍圆滚滚的小肚腩喊了一声“好吃”的时候。
陈留堂嘴角一抽搐,“弱小,可怜,无助,但特别能吃,这小身板怎么长的?”
他摇摇头,收拾了一番案牍,随手拿出一本书慢慢的啃读了起来。
小姑娘也不好意思在里面睡觉,便靠在案牍上,双手拄着脑袋,盯着陈留堂看来看去。
幽香暗袭,红袖添香。
陈留堂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
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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