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清理一下,把招牌换了,然后看看需要什么东西,列个清单给我,以后牧场主要种植牧草,养几十头牛,买几匹夸克马回来,留一片地种菜,牧场后面全部种上薰衣草,湖泊里放着鱼进去。”
大卫拿出本子,大概盘算了一下,“BOSS,牧场需要捆草机,牛栏需要修理,大门修理,还有需要两辆皮卡。”
李斯科摆了摆手,“去办吧,到时把账单拿给我。”
他去镇上屋子里拿了自己的行李,回到牧场,把俱乐部前辈送的书一本本放进书房,拿出苹果公司送给他的特制的笔记本电脑,泡了壶茶,茶叶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买的,十几美元的碧螺春,前世他在家码字最喜欢的那种。
“舒服。”
李斯科晒着太阳,在躺椅上摇晃着,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真是他梦想了很久的日子,穿越至今一直都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很快他就随着摇晃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自己身上盖了一层被子,他睁开眼看了看,茉莉在厨房里忙活着。
“茉莉,”李斯科喊了一声,
“BOSS,晚上吃牛排吧?”
茉莉很快回头问到,茉莉是大卫的老婆,李斯科以后让她负责自己的饮食和卫生,还在牧场里的员工宿舍给他们分配一间房子。
员工宿舍是前任牧场主从李斯科父亲那里接手之后盖的。
“都可以,谢谢你的毛毯。”李斯科对吃什么没有太大的追求。而且在牧场里,大部分牧场主都是吃牛排。
他打定主意,下次去唐人街一定买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天天吃一样的东西,谁都会厌烦。
李斯科上楼洗了个澡,浑身凉爽,刚下楼就看到了公鸡进来。
“嘿。兄弟,”
公鸡和李斯科来了个撞胸。他们自从李斯科高中离开镇上也是很久没见过了。
公鸡现在三十岁了,有着美国男人一切的特点,大肚腩,茂密的连腮胡,还有微卷的头发。
“兄弟。听说你想找我来帮你管牧场?”
公鸡刚坐下就急忙问。
李斯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递过去一瓶,他知道这是公鸡的最爱。
“是的。你知道我对于牧场一窍不通,我主要职业是作家,我目前在筹备一本书,再次向诺贝尔冲击。”
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鸡撞杯。
“后续牧场我主要维持经营。供自己所需,我想把它发展成家庭牧场,种植些无转基因蔬菜和粮食,多出来的酿些啤酒,养几十头牛。可是你知道的,博拒绝了我。”
公鸡又灌了口酒,“他一直把我当做小孩子。”
李斯科看到他这样,就劝他,“博也是为你好,要不你跟玛姬商议一下?”
公鸡默默点了点头。
第二天,李斯科刚从睡梦中醒过来,就被急促的电话声打破迷茫。
“喂,我是公鸡,玛姬劝过博了,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现在我该喊你BOSS了?”
李斯科精神来了,“真的么?太好了,我这里很多事情都需要你来接手,今天你去找大卫,去参加牛拍卖会,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请准备好你的支票,我会满载而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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