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没看见先生了,她心中空落落的,现在一见到,仿佛整个世界都有了光。
“义父义母呢?”
“做饭呢。”
阿花指了指里面,飘出了一股子肉香。
君不败刚刚准备进去,不过在其身后传出了一身:“哟,君不败,如今‘发达’了,见了招呼都不打啊。”
这一个‘发达’二字,咬的特别重。
君不败抱着秦怡转身看去,在路上来了一个姿色一般的女人,手上提了一个行李箱,后面跟着他的父母。
还有陶安安。
这便是他义父的二哥一家。
女的,叫做陶安琪。
小时候,一直嫌弃他是一个养子,名曰其名是一个野种,每一个祭祖的日子,都会用一个劲讽刺他。
以此来享受一种优越感。
而数一数,已有十年,这一个陶安琪没能讽刺她了,想必已经憋坏她了。
“陶安琪,十年了,你语气还是这般阴阳怪气的。”君不败直接挑明道。
“我这可是在关心你,听说啊,你从部队之上回来了,是不是逃回来的,我问了安安,你现在都还没有工作,是不是逃回来,身上打上了逃兵的符号,然后想找工作都找不到。”陶安琪一个劲的说道。
但是,在其身后的陶二叔扬了扬手:“安琪,够了,把东西放进去。”
“二叔……”
君不败想要打一声招呼。
那个陶二叔就摆了摆手:“别,别叫我二叔,我受不起。”
说着,就走进了那一个宅子之中。
句里行间,充满了嫌弃。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仅仅陶安琪看不起君不败,那个陶二叔也同样是如此。
“真的是,一个农村,真嫌弃,一股味道。”
陶安琪走了进去,看了看那简陋的装饰,一脸的嫌弃,随即转身,望看向了陶二叔:“爸,我们去住城里吧,我要住五星级的大宾馆。”
“不行,明早就是祭祖,先将就一晚。”
陶二叔摇了摇头,拒绝了。
虽然,争家产,他能够争的面红耳赤,但是夏国人一向对于祭祖之事,比较重视。
这是传统。
“难闻死了。”
陶安琪闻着这一个农村的味道,用一只手,蒙着鼻子。
其实,实际上,陶行一家,一向是挺干净的,院子之中,还有好几盆盆栽与仙人球,周围有不少的树木。
空气清新。
之所以陶安琪会觉得难闻,是因为她在城中呆久了,并没有来过农村这种地方,没有呼吸过什么叫,新鲜空气。
“哥。”
陶安安从后面走了上来,打了一声招呼。
“你大叔,那一家呢?”君不败问道。
“我不想去接他们。”
陶安安嘟了嘟嘴,有些不情愿。
那一家陶大叔的儿子,叫陶凯泽,从小便十分的顽皮,在几次祭祖之中,都喜欢戏耍陶安安,以此奚落。
甚至,有一次,大冬天的,将陶安安推进了河水之中。
差一点淹死。
君不败下河去救的陶安安,顺便,再把那个陶凯泽的头,按在了水中,让他感受了一下什么叫绝望。
不过,就那次,陶安安发了高烧,住了一个月的院。
对那个陶凯泽,一直心有怨气。
所以才不愿意去接那一家。
“傻妹妹,做人要大气。”
君不败揉了揉陶安安的头发,眼中有些温柔:“你想想,你不把他接来,我们怎么报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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