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子出的多了,企业才有影响力,团队能扩张,人脉资源更广,业务更多,以后做什么都方便。
当然易胜传媒不会把盘价就作两亿三千万,别看钱都是蓝元出的,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易胜传媒依然是拿大股。
这部华国网大版漫威系列,十五部电影,总盘价是按8个亿计算,蓝元出资两亿三千万,占股百分之二十八,易胜传媒占股百分之七十二。
实际投拍款1个亿左右——本来实投只要八千万,这多出来的两千万算是补充支付,不在合同里,只有口头承诺,但李闲云是真的打算兑现的。
而这就是标准的影视圈坑钱路数了,盘价8个亿,实投1个亿,但是架不住投资人自己愿意,你情我愿最牛逼!
至于那7个亿,易胜传媒当然也不是什么都不拿出来,但他们会算的非常精明,人工也是要给钱的,所以根本就不算在这7个亿里,而是算在那一个亿的实拍成本里,这虚浮的7个亿只有两样东西。
特效和鬼城场地。
说白了就是天价卖特效和场地租赁。
就是这么牛逼。
就是这么无耻。
我漫天要价,你压根不还钱,大家开心。
至于说那些特效值不值7个亿,诶,你别说,还真值。
之前就说过,这些鬼以特效论全是顶级,甚至可以说超越了阿凡达指环王,毕竟指环王做的再好也是假的,我们家都是真货。
只不过李闲云不可能卖出这个价,但理论上,它就是值这么多。
有理论值就够了,既然阿凡达可以有两亿米金的特效,咱们这特效值7个亿华币不是很正常吗?
什么你说亏本了?
亏本那是我没本事,和特效质量无关。
理直气壮的无能。
实拍成本一个亿,摊到十五部电影里,也就是七百万左右,但是特效和鬼城确实没算在这一个亿里,所以特效和场地部分哪怕算三百万一部,单部网大也可以算一千万级别的投资了。
如此十五部网大,全都可以是A级,卖的好了,一部卖出个三千万的话,就是四亿五千万了。
也就是说,易胜传媒如果足够牛逼,每部都卖出三千万,那么百分之二十八的股份,蓝元集团能够拿到的还不是八千万,而是一亿两千万。
还能多赚四千万!
这个就是真正赚到了,是合同外的收益。
而易胜传媒作为股东大头,也一定会用心思拍好,在双方不交恶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为了不让蓝元集团不赚那四千万,而让自己少赚两个亿——要不然为什么李闲云还主动加两千万?
对于易胜传媒来说,这事的最大好处就是借助蓝元集团的名头,他们可以拉大赞助了。而且这事蓝元会帮忙,他们是比华友还牛逼的大集团,他们可以帮易胜传媒拉来赞助,不过也有要求,就是其中一份赞助收入是他们的。
墙外损失墙内补,通过这个,蓝元也可以进一步减少损失。
这第二个条件,就是易胜传媒的核心利益点。
第三个条件就是原蓝元的开发公司转给易胜传媒,这个对易胜传媒也有好处的。
影视基地办牌照非常麻烦,除了工商税务跑不掉外,作为文旅产业,国土,基建,文化,卫生,旅游,消防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全是祖宗,全都得过。
正常情况下,这么大的项目,光是这些流程,没有足够的关系都能耽误很久。
蓝元的开发公司各种牌照早就办下了,作为原计划的商业旅游综合区,就连影视基地的营业范围都囊括着,直接转给他们,资质齐全,又有泽县政府的积极配合,官面上的事就省了许多麻烦。再加上有股份,后续的麻烦蓝元集团也能摆平。
第四个条件也是对大家都有利。
蓝元集团最怕的是什么?
是你拿了这块地后转卖!
那就真的是给人做老娘舅,纯贴钱了。
但易胜传媒手里没这么多资金开发。
那怎么办?
借!
就是蓝元集团借钱给他们,然后帮他们建工程,再把钱收回去。
这一进一出,易胜传媒完成建设,蓝元集团也多做了一个工程,提了营收。当然易胜传媒会给予严格的工期限制,免得你拖我们时间。蓝元监督易胜传媒的财务,易胜传媒监督蓝元的工程,互相监督。
好在蓝元也同样没打算这么干,对蓝元来说,他们要的是确保易胜传媒会开发这片土地,那么他们其他方面的计划就有保障了。
一期工程八千万,二期工程两个亿,都是这么个意图。
当年种姓国忽悠岛国人给他们建高铁就是这么干的,请岛国人过来建高铁,没钱就找岛国的银行要,结果高铁没建成,岛国人损失惨重。
但是蓝元集团不怕,因为这两笔借款的抵押,就是鬼城本身。
第八条协议就是在债务还清前,无蓝元许可,易胜传媒不得用这块地向任何企业或个人进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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