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界闻听少年开口,一时间也是停下步子,认真听这少年出言,并未有半点不耐或是轻视之意。
“数月前我随师父辞乡而出,行走江湖,恰逢路上遇到一位老丈,曾问过我一事。”瞧瞧如洗碧空,少年露出一丝笑意,“那老丈说,倘若你在江湖里混迹许久,却迟迟闯不出个名头,就连掌中剑都无法扬名四海,那时又当如何?”
“我仅仅是喜欢出剑而已,名扬四海与否,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山巅山脚的区别,处处有景,又为何要争那个名头。”
沈界听着,顿觉心胸豁然开阔。
“前辈是喜欢读书,既然是喜欢,前朝今晓又有何区别,喜之为之,再好不过。”
在漠城被誉为太文子的沈界,此刻心中的确比三伏天喝过一碗冰粥还要舒坦,缓缓默念道,“喜之为之,就是这喜之为之。没想到我这避世之人,险些也被所谓功名夺了心智,一时间竟觉得书卷都没半点意思,未曾想就是这句喜之为之,将我给堪堪点醒。”
“多谢小兄弟,可疏受教了。”说罢,这位而立之年的汉子便朝云仲行礼,后者却侧身一跳,轻飘飘闪开了这一礼,“前辈千万莫要如此,只不过一时间思绪有岔罢了,假以时日必定有自个儿想透彻的时候,晚辈不过是取巧,怎能受这一礼。”
韩席唐不枫亦是规劝,好说歹说,才让这位犟脾气的读书人受起礼数。
三人且谈且行,不多时便已抵城主府外。
可令三人咋舌的是,这城主府不过乃是一处二层小楼,虽说府前极为宽敞,可相比之下,府邸却更是显得寒酸无比,乃至都赶不上城中百姓宅院。
府门前有四四方方,长宽约千步的一片空挡白石地,平坦整洁,就连足印都未有一个,早就摆设好不少桌椅。天色渐渐暗下来,更是在这白石地当中围出一团篝火,几位家丁打扮的男子围绕在篝火边,烫肉温酒。
几人好些日子未见荤腥,顿顿皆是以汤食果腹,此刻闻见肉香,哪还忍得住口齿生津,若是四下无人,只怕涎液都得流下半尺多长,就连韩席都有些难以忍住腹中馋虫,眼巴巴地瞪着场中酒肉,心痒难止。
“云老弟,走一个?”唐不枫忽然问道。
“不好吧,毕竟城主还未露面,不妥不妥。”云仲舔舔嘴角。
下一瞬,两道黄光直冲场中,将身旁的沈界吓得浑身一颤,险些跌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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