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富贵刚想将这只野兔给抓起来,就感觉在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他的汗毛都有些发炸。
这是一种感觉,然后他就直接将手中的手电扬起来,对着那边照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啥动物,反正就凭他现在的眼力都没有看清。只是恍恍惚惚的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消失在了夜色中。
刘富贵看了看兔子,心中有些无奈,自己这也算是打劫了吧?就是不知道被劫的是谁。看那个个头好像不小,能够将这只兔子轻松摆平,这个战斗力也不低。
他最先想到的是狼,给他自己都吓一跳。都没敢多想,将野兔拎起来就往回跑。自己搅和了人家的买卖,肯定是会被人给惦记上的。现在你不跑,还等啥?
跑回了大棚,还侧着耳朵听了听,想看看有没有被人家给跟踪。
还好,除了风雪声,也没啥别的动静,刘富贵这些有时间看手中提着的这只野兔。
个头不算小,足有五六斤。与家兔相比,野兔的脑袋要小一些,身上的被毛颜色也是黄色居多。看着这只野兔,刘富贵那是开心得不得了。
这也是野味儿嘛,还是送上门来的野味。不管刚刚被吓跑的是啥了,以后有机会再报答它的送兔之恩吧。
他虽然没有赵锦荣的吃货等级那么高,听到哪里有了新鲜的好吃的,就得过去尝试一下。可是对于这些野味儿,他就很中意。
“爸爸,你在做什么?”这时候小乐乐坐了起来,打着小哈欠揉着眼睛迷迷糊糊的问道。
“乐乐,明天有好吃的。爸爸在外边捡到一只野兔,明天咱们炖了吃,给乐乐吃兔大腿儿。”刘富贵拎着兔子的耳朵,对着乐乐摇晃了一下。
本来还有些小迷糊的乐乐,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儿。从木板床上跑下来,直接蹲到了刘富贵的身边,跟着一起看。
如果换成别人家的孩子,可能还会说一下,这个兔子好可爱啊这类的话。只不过在乐乐这里暂时真没有这个,也算是被刘富贵给培养成了小吃货吧,还没有吃过兔子肉呢。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刘富贵就将野兔给吊了起来,得收拾一下啊。
手法有些粗糙,人家行家会剥出来一张完整的兔子皮。他这边就不行了,好在总算是给剥了下来。
拎着斧头,全都剁好,就给放到了边上的盆子里用水泡着。
刚刚还很精神的乐乐,打了一个小哈欠,凑到了他的怀里边。人家还想接着睡,你就暂时充当一下人肉床铺吧。
刘富贵侧着耳朵听了听,外边的风好像又变大了一些,他反倒更加的放心。
风大些好,大棚的帘子上,就不会积太多的雪。现在也凌晨三点多了,等睡醒一觉再到外边收拾也来得及。
他睡得很美,一丁点儿的当了“抢劫犯”的心理负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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