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生活的那个年代,随着西洋先进生产技术的不断渗入,小农经济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江南地区,大量的农田改种了经济作物,甘蔗、芝麻、棉花、油菜等遍地开花,然后以此为原料的丝绸、棉布、白糖等畅销海外,每年换来无数的真金白银。
有人眼光独到看到了商机,于是率先开设工场,雇佣大批劳动力,使用先进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于是成了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
这些人的财富,比地主的田租来得快,来得多,而且多得令人眼红。
有人就把眼光盯死在这些暴发户身上,总想从他们那里分一杯羹。这其中就有罗森替之卖命的那个程老爷。
罗森的职责,就是帮助主人将这些人的财富据为己有。
罗森外表憨厚淳朴,说话悦耳动听,仪表堂堂,斯斯文文,初次与他见面或打交道,谁也不会把他与一个心思缜密的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从来都不曾失手,百发百中。
三年来,他总共洗劫了七个工场,涉及丝织、榨油、制瓷等多个行业。
他不担心事情败露,因为他的主人是有来头的,是现任知府刘大人的亲外甥。他还有个表哥在县衙里当师爷,有这两棵大树挡着,再大的风也吹不倒他。
他本来只是一个让人瞧不起的街头小混混,必须感谢上苍,给了他一张永远年轻英俊的脸蛋,让他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
除了家里的一妻一妾,他还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每隔三天,他就去跟她约会一次。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跟情人幽会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一路上他在想:今晚上要跟她来点什么新花样呢?大胆些?刺激点?
想到她可能会被他的想法吓一跳,就不由得笑出声来。
但他这些曼妙的想法永远也没办法实施了。半路上,他遭到了两个蒙面人的袭击,头部被一件重物猛地一击,顿时昏迷了过去。
……
“嘀嗒”一声,一颗很大的雨点打在他脸上,他醒了过来。
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屋顶漏雨了。
四周黑漆漆的,眼下应该是半夜。
他感觉头部有些疼痛,下意识地伸手去摸。但他的手刚举起来,就碰触到了坚硬的地面,伸手一抓,却是一把泥土。
泥土?这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体底下,发觉也是硬梆梆的土地,不由得心里一凛:难道我被人活埋了吗?
可他马上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要是真被活埋了,还能有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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