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父亲告诉我世上没有精灵鬼怪之类的东西,但是他错了。
所罗门·格兰迪就是明证,一个怪力堪比超人的行尸走肉。
格兰迪不像超人,更异于常人,他是不死之身,就算我死了,他还会永远“活着”。——蝙蝠侠《超人类研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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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天寒地冻的夜晚,我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
我本不该出现在这里,至少不该在这种深夜里的哥谭。
总之,我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又完全没有困意,只好在车站附近的街巷中游逛,最终我在流浪汉营地的篝火旁得到了一个落脚点。
火堆旁有几个流浪汉,都穿着脏兮兮的风衣外套,呵,流浪汉…虽然我自己也狼狈不堪,但管他呢。
我是个…至少曾经是个大人物,我在华尔街工作过,我见识不凡。
我拿着面包想离开这群肮脏的家伙,但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是个老头。和其他流浪汉比他显得格格不入,只是盖着一堆旧报纸,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来这里,孩子,来这里。”
他低声笑着。
我本想一走了之,但他的声音愈发低落,简直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让我真正下定这该死的决心的是,他叫出了我的名字。
你知道的,要是在陌生的地方有人叫出了你的名字你就不能一走了之,这是规矩…
好吧起码是我们那边的规矩。
他面容丑陋,双目无神,框着个灰黑红三色眼圈,直勾勾盯着桌面,没有一点生气。
皮肤灰白,身材骨瘦如柴,瘦得猥琐。透过脏兮兮的头发可以看到头皮,还有满头的跳蚤。
“你看起来有点憔悴。”我说。其实他看起来比憔悴要惨得多,他看起来好像死人。
他嘿嘿的笑着,声音显得有些凄厉。“谁经历这种事都难免元气大伤,孩子。”
“你都经历了什么?”我本不该问下去,但这该死的好奇心驱使着我,这大概是个错误。
“我几年前来到哥谭,他们正在修建一个地下工程,韦恩集团赞助的,他们家挺有钱,我就留了下来。
我在犯罪巷后面一所老宅子里租了个房间,阁楼间。他们只出租顶楼,这群该死的有钱人。
所以仅有两位房客,我和塞勒斯先生。我们都住阁楼,那儿有两个房间,门挨着门。
但我没听过他走动,他好像始终不怎么出门。家里有只猫,是主人养的,它时不时会上楼来打个招呼。”他顿了顿。
“我通常和这家人一起吃饭,但他从不下楼来吃,所以过了整整一个礼拜,我才见到他。
当时他刚好从楼上的洗手间走出来,看起来很老,面皮皱皱巴巴,像只老猴子,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是个残疾人——他只有左手。
那次擦肩而过后,我又是很久没看到过他。
有个人说起,他们快几个月没见到他了,最近他房间里常用的异响也不见了,问我能不能去看看。我说无所谓啊。
所以我去了。门没锁,他在床上躺着,盖着条薄被单,你甚至能看到他的肋条。他的房间充满着异味,大多数是从卫生间里发出来的,噢天呐我简直一刻都不想多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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