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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出走

京城人好酒,他们对酒的喜爱,一般人是不太能想象到的。

家里有喜事、答谢人家、请人办事、工作交友……

总之,酒可以表达京城人的所有情绪,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更不用说谈生意这种必须要有酒的场面,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

而说到老京城人的杯中之物,那一定是大名鼎鼎的二锅头!

当然,冯导不可能请程臣喝二锅头。

只见冯小钢直接拿出保险柜的钥匙,从办公室里拿了几瓶好酒。

他也没有背着程臣的意思,所以当程臣无意中瞥了一下,顿时在风中凌乱。

只见冯小钢的保险柜里居然存放的全是酒水,而且价值不菲。

别人都是用保险柜存放机密或者值钱的玩意,他倒好直接用来装酒。

当然,以他保险柜里那些酒水的价格,也值得用保险柜来装。

“也就是你,要不然我还真不会从我这宝贝小金库里拿酒,走,咱们今天不醉不休。”

冯小钢拿上酒装进酒盒里,笑着说道。

见冯小钢笑吟吟的样子,程臣想了想还是没有揭穿冯导借着他的名义想喝酒的事情。

关于喝酒,在酒徒眼中,任何发生的事情都能作为喝酒的借口。

……

冯小钢带着程臣到了一处高档私人会所。

这里就像程臣昨天带杰伦喝酒的地方一样,非常隐蔽,同属于会员私人会所。

像这种地方,每年不在这里消费个几十万都没有成为会员的资格。

两人坐下后,没等多久服务员就把菜端了上来,冯小钢见状笑着道:

“这家的菜做的还行,都是根据我的口味定做的。

所以当我走进他家的时候,后厨就知道该怎么做菜了。

不过嘛菜是其次,咱们今天主要是喝酒。”

看着冯小钢一脸迫不及待的样子,程臣这才体会到他对徐凡说那句话时的决绝。

这真的就是一个为了酒不要命的主!

趁着上菜的功夫,冯小钢把带来的酒打开,倒进分酒器里。

顿时,整个房间里酒香四溢,不过浓度很烈,光是闻上一口就让人醉了。

“认识的时间挺久的,但是一直都喝过酒。

圈里人都知道我喜欢喝酒,也经常喝酒,你小子虽然自称只能和一点点。

但我不相信,来,咱们俩走一个!”

冯小钢端起酒杯笑着说道。

程臣连忙端起酒杯,道:

“冯导理应我敬你,娱乐圈里你是前辈,工作上你又是导演,所以这杯酒我就先干为敬!”

说着,程臣便一仰头,将酒一饮而尽。

冯小钢哈哈大笑道:

“你小子是个痛快人,这样喝酒才有意思嘛,来,我也干了。”

几杯酒下肚,酒桌上的气氛也起来了。

冯小钢拿着分酒器,摇晃了一下里面透明的液体,脸色红润,道:

“上个月,一朋友带过来一个人想请我办事,知道我喜欢喝酒,就带了几瓶好酒……”

冯小钢这是准备打算讲故事了?程臣放下就杯,笑着听他道:

“这个人怎么说呢,确实有点门路,就是点装大尾巴狼。”

说着,他模彷着那个人的神态,手中摇晃着杯子,道:

“冯导我跟你说,这个喝酒啊要品,在品酒时,所处的空间尽量光线充足、柔和,温度在20-25最好,湿度在60左右……”

“此外,温度和湿度都要保持固定,空气中无其他杂味,无噪音等影响品酒之类的外界干扰物,这些都是品酒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其他的条件还包括在桌面上铺设白色台布,准备好对应的品酒的杯子是要透明无色的,以便品酒时看清楚白酒的颜色以及挂度等……”

说到最后,仿佛越说越恼火,冯小钢一拍桌子:

“他奶奶的,说的这都是些什么屁话,我老冯喝酒,从来都是一口闷,还他妈品酒!

要不是有朋友在场,老子早想把他赶走了,喝个酒叽叽歪歪的。

也从这里开始,我们闹得不欢而散,临走时那老小子还说我身为一个导演,居然不懂得品酒。

酒喝的太俗了,他妈的,生活在俗世间,谁不是俗人,谁比谁高级?你说我这么说对不对?”

冯小钢看着程臣问道。

程臣笑着点了点头,他能想象到冯小钢当时那副跳脚的模样。

这就是冯小钢的个人特点。

别忘了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冯裤子。

关于这个外号有几个段子,一个是说冯小钢年轻的时候特别瘦。

而且家里条件也不好,他总是穿着一条肥肥大大的裤子。

从远处一看,根本就是只见裤子不见人,所以就被人叫作冯裤子!

还有一种说法,冯小钢年轻时混得不好,是通过王硕才成为名导。

王硕一开始根本不喜欢和冯小钢交往,人家王硕是京城大院里长大的孩子。

有背景有关系而且有才华,冯小钢年轻时是穷困潦倒的,根本不够格跟人家交往。

不过冯导这个人会来事,而且记性特别好。

于是冯小钢通过其他导演认识了王硕,整天巴结王硕,端茶倒水的,渐渐地王硕也就接纳了他。

冯小钢拍摄的几个成功的影视剧都是改编自王硕的作品。

后来冯小钢整天缠着王硕的做法被人戏称为像裤子一样!

当然,不管这两种说话属于哪一种,形象上都不咋光彩。

这也就说明他注定不可能像某些艺术家一样,特别的讲究,用老京城话来说就是混不吝。

这跟他的成长经历人生阅历有关。

想要了解冯小钢,其实后来关虎拍摄的那部《老炮儿》就挺符合他的。

他演出了那个年代的兄弟情义,固执的守着他的规矩。

六爷在他的那个胡同里,局气,义气,甚至有一点古怪,但是却受到很多人的尊敬。

他一点也不服老,他觉得自己刚刚年过半百,不能算是老人,他胸中自然有年轻时候的江湖。

让程臣印象最深的就是冯小钢饰演的六爷换上军装,带上长刀。

在那个雾气朦胧的清晨赴战时候帮老人点烟的镜头。

就凭这这个角色,冯小钢还一举拿下了第五十二届金马奖的影帝。

听完冯小钢的话,程臣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混不吝”。

但这话不能说啊,毕竟自己还要在他手底下混饭吃,于是程臣换了个词,竖起大拇指道:

“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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