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还是亏本。那个骑都尉一年才给一百一十两银子,也就相当于二百多金币。咱们后两个功劳至少值两万金币吧?得一百年才能回本。
兰迪老大你一定得晋剑圣啊,否则就赔了。”
兰迪很不好意思,“后夏不一定能挺那么久。不是还给了副黄金甲么?要是卖了的话就差不多了。这次赏赐都是给我的东西,这次委托结束后分钱,我就不要了。”
“没有这个规矩。佣兵的收获向来是适合谁的装备就归谁,钱另算。我和奥斯曼、小桂子一直没收装备,是因为原来的装备太好了,没碰到合适的,不是跟你客气。”
“兰大人,兰大人!哈哈哈,兰老弟,终于可以管你叫兰大人了。一下子就正四品的骑都尉,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没想到这么早。”
不久前同行的曾佳益走了过来,远远地就打招呼。
“曾大人,您还是跟我叫兰老弟吧,您这个三品大理寺少卿管我叫大人我浑身不舒服。”
曾佳益这次换了身雪白的西装,兰迪从他身上看到了兰之的影子。不过兰之土地主家出身,洋气得有点故意做作。
曾大人是真正的世家,一举手一投足都表现出真正的优雅,就是那种苏美美极力推崇的。
“好,兰老弟,恭喜你成了贵族,我请你喝顿酒去。我亲自来请,你可一定要给我这个面子。”
看着兰迪和曾佳益离开的背影,三毛捅了捅亨利,“白大哥,这个曾大人对兰迪老大好得过分,听老大说,以前他们只是认识,也没那么好的交情啊?”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就是看上咱们能打了。
他最厉害的两个侍卫才是中级枪炮师,和兽人谈判,心里没底。你瞧着,兰迪老大回来,咱们肯定会多一个委托。”
曾佳益请客的地方远离军营,在巩乃斯河畔。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天山山脉,近处抬望眼是一片碧绿的草原,草原上羊群像一朵朵白云飘过。河边摆了一套轻便的精灵国产现代风格桌椅,两人相对而坐。
“尝尝我带回来的波尔多红酒,这东西是新法兰克产的,越过海峡,卖到敬业城,价格就翻了两倍,精灵们还是趋之若鹜。
我同时兼着大夏驻精灵国和新法兰克的大使,在敬业城和康拂城两面跑。这是新法兰克的外交部长泰奥菲勒送我的,兰老弟你尝尝。”
兰迪最喜欢的酒是石兰溪小烧,兰霸天虽然是土豪劣绅,他家里酿的酒着实不错。
在剑丘和同学们喝黄酒,就非常喝不惯。这种红酒前些天缴获了不少,都归了亨利了,兰迪尝都没尝。
不过曾大人请客,还是要给面子的。学着曾大人托着高脚玻璃杯的样子,将刚倒了个底的红酒一饮而尽,觉得味道像刷锅水,言不由衷地夸了两句。
曾大人拿着刀叉,正在切牛排,放下手里的刀指着兰迪笑,“兰老弟你不用跟我客气,喝不惯没什么。这东西啊,你得多喝,才能慢慢品出味道。
就像这西餐,一开始我也吃不惯。时间长了,就慢慢适应了。不过我还是想念家乡的红烧肉,想念剑丘的酱汁肉。剑丘啊,说没就没了,老爷子半辈子的心血啊。
说到剑丘,有个消息兰迪你一定想听。剑丘学院的解散可不简单,差点血流成河。还有,你那个同学瑞元,这回可出了大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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