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镇子,兰迪观察着这个自己领地的统治中心,太小了,不过八千多人而已,这都占了整个阿拉斯加人口的六分之一。
按人口算,自己基本上是个镇长。
镇里大多数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印第安人,住在圆木垒成的木屋里,让兰迪想起了黑玉手镯里的树屋。
所以一直说自己最多的子民是什么爱斯基摩人,其实都不住这里。
反正据曾大人说,不论爱斯基摩人,还是印第安人,都是黄种人,兰迪也不愿意仔细区分。
两千四百年前,他们可都是大唐全球帝国的子民,都是一口汉语,自己统治他们毫无问题。
而且他们都是受苦人,自己手里,可有专门解救受苦人的利器。
这里的印第安人有的是加工兽皮的,有的是织地毯、加工精美的手工艺品的,还有的驾着兽皮独木舟出去捕鱼。
街上的人可比森林里的猎人信息灵多了,“听说了么?露西亚人要被赶走了,这里新的统治者是一位出身大夏的公爵。
听说大夏人有着和我们一样的皮肤和眼睛,会不会对我们好点儿?”
“露西亚公司的人说了,那个家伙骑着一头凶恶的龙,带着一只吃人的老虎,他来了,我们就要倒霉了。”
“我会相信露西亚人的话?他们越怕,肯定越是好人。”
“听说他花了四百万金币从尼古拉二世手里买下了这里,为了回本,会把我们的东西都抢走的。”
“那个公爵的部下坐着大轮船已经到了港口,果然和我们一样的皮肤,看上去装备比露西亚人好多了,他不能缺钱吧?”
“露西亚人还说,咱们原来的统治者在遥远的圣苏伯台堡,还好些。
这个新统治者要来到这座城市坐镇,听说要实行什么初夜权,咱们嫁女儿,要首先送到他的宫殿去,实在太可怕了。”
“那个公爵长得帅么?要是长得帅,能在宫殿里住一天也不错啊。”
兰迪瞥了一眼花痴的印第安姑娘,嗯,正在处理兽皮,吃肉长大的,雄壮肥胖。兰迪一哆嗦,赶紧加快了脚步。
靠近港口的地方,出现了石头建筑,和三三两两的露西亚人,在这个镇子上属于少数富裕人口。
一个官府模样的地方,印第安人、附近海岛上的阿留申人、北面来的爱斯基摩人,赶着爬犁,在这里上交一半的皮毛和鱼获,另一半以极低的价格售出。
旁边的露西亚人专营商店里,在潭州城非常便宜的生活用品和粮食、布匹,标的都是天价。
再往前,快到海边了,远远看到了十几天没见的贝胡子。
贝胡子身边只有一个连的士兵,其他人应该去接收露西亚军营了。
新军的对面,是七八十个老毛子,持枪和贝胡子对峙,双方都拿着水连珠。
“就算这里封给了兰公爵,也是露西亚的地盘不是?
我们在这里做生意,是国王陛下恩准的。我们就不走了,官司打到圣苏伯台堡,我们也有理。”
兰迪嘴角露出冷笑,真是个笑话,毛子居然开始跟人讲理了,看来贝胡子手下的刺刀能让毛子都变成文明人。
不过,这里现在是我的地盘,我要不讲理了。
一挥手,阿花和小梅同时出现,兰迪跨上巨龙升上天空。
这次阿花反应非常迅速,跳上半空,肋生双翅,滑翔到了毛子群里,一声震天的怒吼,毛子全体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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