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违
对,这些都对!
对于一个新人来说,都是巨大的优势。
但是,林韵儿知道,陈诗颖能红能出名的真正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一直在她背后,为她写歌的林诚!
如果没有林诚的那些惊艳绝伦的歌,无论陈诗颖自身的条件有多优秀,她都会被淹没的选秀浪潮的人海之中,泯然于众。
漂亮?
娱乐圈的美女多得去了,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美女。
唱歌好听?
晚上10点钟,随便找家KTV,一个一个包厢听过去,总能找到几个唱歌好听的人。
可是为什么他们红不了,陈诗颖却红了?
唯一的差别就在林诚身上!
“林诚!”
“确实很年轻啊,出乎意料的年轻。”
“我听徐总提起过你,他说你非常有才华,如果愿意来我们公司的话,一定会成为华语乐坛的下一代天王。”
“只可惜,你拒绝了!”
一位飒爽英俊的年轻帅哥,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好似拽上天的rapper,一脚踹开了化妆室的房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他眼高于顶,鼻孔朝天,似乎谁都不放在眼里。
“华哥好!华哥好!”
“华哥今天又帅了!”
“华哥真是天生的时尚达人,穿什么都有气质!”
“那不是废话吗?我们华哥以后可是华语乐坛的顶梁柱!”
“华语乐坛姓什么?不就是华哥的华字嘛!”
……
他一出现,周围的工作人员。
无论是化妆师、造型师,还是服装师、助理,都纷纷舔着张脸,拍起了马屁。
就连选秀前辈的林韵儿,都微微低头,笑着喊了一声——“华哥好!”
谁都看得出来,这位年轻帅哥的地位非凡,仿佛是众星捧月般,所有人都得围着他转。
“这不是袁华吗?”
林诚眯起眼睛,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袁华!
两年前某选秀节目出道的冠军歌手,后来签约了巨头级的环球唱片,又和蓝台搭上了门路,成为他们力捧的新秀明星。
如果说林韵儿是红得快,凉得也快,现在就剩下一个名字了。
那么后来的袁华,凉得更快,凉到连名字都没人认识了。
当然,现在的他,正处在巅峰期。
好似王朝的盛世,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一派四海升平的鼎盛模样。
只可惜,哪怕从现在算起,他撑死也就剩三年的好时光了。
“呵,你也认识我?”
袁华笑出了声,却笑得非常轻蔑。
“当然了!”
“我好歹也是陈诗颖的老板,而你是她最大的竞争对手。”
“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你呢?”
林诚出于礼貌,伸出了右手。
“竞争对手?”
“呵呵,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什么也不懂。”
“你该不会真以为,你的陈诗颖能和我斗吧?”
袁华的双手,仍旧插在裤兜里,丝毫没有想握手的意思。
“诗颖还是一个新人,能打进前三强,和两位选秀界的前辈同台竞技,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林诚倒是没有生气,只是默默收回了手。
和一个“将死之人”,没什么好争斗的。
这次的天籁之音,只不过是袁华的回光返照。
等2010年一过,他就会开始走下坡路,一边下坡,一边猛踩油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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