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四年,西湖岸。
潋滟熹微,鸟儿鸣幽林翠柏,烟雨韵,花幽梦,清风醉,水波荡漾幽弦奏,云裁锦梦溢芬芳,正是江南好风景,不是天堂,胜似天堂。
一个少年人穿着一条不伦不类的短裤,坐在岸边,手里拿着一个黑又粗的雪茄,一口一口地抽着,“爷爷啊,你可是把我给坑惨了,不是让我继承袍哥么,怎么穿明末来了?郑成功今年才十岁,还成了我侄子,我特么上哪当袍哥去?”
这人自然就是大鹏了,稀里糊涂的就穿越四百年跑明末来了,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郑芝鹏。大倭寇郑芝龙的亲四弟!
不过这时候的郑芝龙已经招安了,是大明的海上游击。
有意思的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并不是跟着郑芝龙一块在海上飘着的,而是在杭州城打理生意的,据说是因为文不成武不就,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郑芝龙带着他做了两回生意居然都特么做赔了,这才把他打发到杭州打理生意的,简单来说三个字:败家子!
更有意思的是,他自己年仅十岁的大侄子,也因为拜名师求学跑来了杭-州跟自己住在一起,也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现在还叫郑森,疑似就是这货留下的遗物把自己给整的穿越的,只是为了生活方便平日里都是田川氏带着他住在后院,来往不算特多而已。
这具身体之所以会被自己穿过来,是因为跟六个女人玩一龙六凤,又逞强吃了龙虎之药,生生把自己给玩死了,也是奇葩。记忆倒是继承了一些,但是断断续续的也串不成线,只是光凭那点记忆的片段,这货按袍哥规矩妥妥是三刀六洞的命。
郑芝鹏就坐在西湖岸上这么一口一口的抽着雪茄,思考着以后这日子要怎么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全都对他面露鄙意之色,显然都知道这是个什么货色,偏偏就特么自己记得模模糊糊的。
边上跟着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狗腿地道:“四爷,湖边风凉,咱还是赶紧回去吧,您要的货到了。”
“货?什么货。”
“四爷您自己要的货,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郑芝鹏用指关节拧了拧太阳穴,努力地挖掘脑海中残存的记忆片段,好半天才想起来货是什么,一张俊脸却腾的一下就红了,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
原来这前任身体有一癖好,喜欢玩弄母女花,而且还必须得是良家,模样好坏倒是无所谓,要的就是那委屈劲,越良家他就越兴奋,更绝的是他还偏偏喜欢把这家的老爷们给绑来看着,享受那种恨不得吃了自己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这特么变态啊!
身后那阿福笑呵呵地道:“四爷,这批货可是小人精挑细选的挑的,听说这娘们烈得很,是您喜欢的调调,这是您的宝药,上好提纯过的逍遥膏,保证您啊……”
郑芝鹏大怒:“精挑细选?你还是个人?这是特么人能干出来的事?”
越骂越气,加上他现在心态还正有点不稳,一个嘴巴子就抽了上去,直接就把小厮给打懵了。
好端端的,这是抽什么风了这是?
这位爷可向来是个喜怒无常的主,加之生于倭寇世家,从来都是视人命为草芥的,因此纵使心里觉得委屈,却还是扑通一声就跪下,不停地磕头求饶。
“四爷四爷,小人错了,小人知道错了。”
“错哪了?”
“我……错在……”
小厮憋了半天,实在是没想明白。
“唉……”
郑芝鹏无奈地挥了挥手示意他起来,说到底这都是前身干的破事,跟人家一个下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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