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算是美德。可惜美德不一定都会带来现实的好处。如果他是一个不爱惜粮食的人,或许就不用受二茬罪了。
非常可惜,他没能克服思维定式,仍然强忍住不适,打起精神又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
不过有了第一次的不愉快体验,他这第二次冒险就慎重了不少。筷子夹住的肉量大概只有上次的二分之一。奇迹没有发生,没有谁因为他的节俭,而给予他特别的照顾。这块肉还是刚才的味道。
不过,毕竟是第二次尝试,感官器官们比起上次都有了准备,所以他除去腥味还品出了别的味道。
简而言之,这是一块鲜嫩润滑又腥味十足的肉。从味道上来说,感觉是这不是肉,而是一块全生的血豆腐。
说实话,这道菜的卖相很唬人。很少有一道菜集合了红黄绿白黑五色。这道菜竟然做到了:红的是鲜艳的辣椒,以及红色的汤汁;黄的是铺散在鱼身上的姜丝;绿的是与辣椒斑驳相交的青椒;白的是如美玉般晶莹的鱼肉和葱段;黑的是漂浮在汤汁上的花椒。
可味道实在是一言难尽。他甚至怀疑,一定是谁招惹了厨子。所以这家伙才会挖空心思,故弄出盘怪玩意惩罚大家的舌头。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这道菜色、香上佳,味道极差。
这天中午,他平生第一次把午饭直接倒掉。鱼肉被扔进垃圾堆里时,他耳边响起了童声朗诵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在心里絮絮叨叨道:并非不知“辛苦”,实在是难以下咽。
好在,他发现垃圾桶里不只一份被倒掉的鱼。这极大减轻了他对浪费这事的心里负担。不管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好,还是其它的什么。他真的发现,有人连带米饭一起倒掉了。可他至少勉强把米饭塞肚子里了。
大中午半空着肚子的滋味不好受。他打电话要了一份外卖。放下电话,他就在心里默默祈祷:可别再送来一份“味同嚼蜡”的。
古人形容东西难吃,往往用这四个字。似乎他们觉得蜡算得上顶级不堪入口之物。
可实际上,今天中午的怪味鱼比蜡难吃多了。或许只有那些未开化的,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才能吃下去。他敢打赌,就算是半开化的蛮王柯南也吃不下这东西。人类真的感谢发明烹调技术的那位前辈。否则,大家都要捏着鼻子,提心吊胆吃这种怪东西了。
https://zerifeisheng.com/book/40794/11556625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