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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第十三次相亲130

可是,很多时候,我们没得选。这不是没来由的悲观主义,是毋容置疑的事实。

花花世界看似五彩斑斓的万花筒,仿佛每一个缝隙里都隐藏着机遇。可那些机遇是每个人都能抓住的吗?

总有人当众畅谈某人在异乡抓住了某机会,一下子就打赢翻身仗,变成身价不菲的成功人士。

一些浅薄的听众每听此,都分外激动,好像他们因没能早去某地,以至于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便宜了那些不相干的人。

但是,真让这些听众去那些地方淘金。他们真能成功吗?

大概率是不行的。

所谓机会,并不是普世物品。

就好像,就算天上飞满了燕雀,地上的野兽也只能看着天咽口水,因只有会飞的猛禽才能拿它们当点心。

抓不住的机会叫机会吗?

或许也可以叫机会。

不过得加个定语,叫做别人的机会。

当然,对大多数人来说,经常遇到的是另一种情况。

m君总觉得,大多数人就像随时会遇到狼的兔子。每天的生活只有两个结局。

一个是跑慢了,被狼吃掉;另一个是没被狼吃掉,继续奔跑。

但是归根结底是一个结果:被狼吃掉。

世界上有不会被狼吃掉的兔子吗?

确实有。

这些兔子要么被狐狸吃掉,要么被老鹰吃掉,或者干脆就被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吃掉。

m君看过一个短视频。

一条个头很大的鲶鱼张口就吃掉一只肥大的兔子。

他总觉得,鲶鱼是某种怪物。这玩意有时候看起来就像是长着小胡子的人。

据说,鲶鱼、海鳗、鲤鱼都可以活几百年,身体随着年纪增长,会不受限制的增大。

要是能活上一两百年,不就是古代神怪小说里的妖怪吗?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这怪物不会说人话,不能幻化成美女诱惑读书人,只会张开充溢恶臭的大嘴吞噬他物。

不过,对一只倒霉的兔子而言,不论是狼、狐、鹰、鲶鱼,都没太大区别,都是长着一张一旦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的大嘴的恶魔罢了。

总而言之,被吃掉就是兔子最终的归宿。

或许,有些人真的意识到这一点,才会狂热崇拜兔子的天敌:狼。

在他们的溢美之词里,狼成了美德的化身,道德的楷模。

但是有个他们无法规避的尴尬问题。

狼终究是要吃兔子的。

与其他猎食者不同。

狼捕食是群体出动,围追堵截,不打目的誓不罢休,一旦盯上哪只兔子,就必定要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

即便那是一只对狼崇拜到五体投地的信徒,也绝对无法因此获得救赎,得以狼口余生。

可笑,那些崇狼的狗奴才竟然颠倒黑白的告诉别人:这种情况是公平的。因为狼抓不到兔子也会饿死。总不能让狼为了讲慈悲而饿死。

可笑,可笑。

难道狼不能因慈悲饿死自己,兔子就该为了大爱牺牲自己,去满足狼的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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