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染满黄土,满地的尸骸和残肢昭示着这场战争的残酷。
即便叶枫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久了,也经历过屠杀阎罗帮匪徒的事情。
但这种几万人对抗的战争依然让叶枫觉得震撼。
在激烈的对抗中由于肾上激素的影响让叶枫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当战役结束之后,看到血流遍地,横尸遍野,叶枫也不免觉得有些作呕。
众多蛮夷士兵在听到赵佑明的劝降之后,纷纷扔掉了手中的武器,跪在地上不敢动弹。
“吗的,这些人来我们家乡这边抢粮杀人,不能就这么轻易饶了他们。”
“对,要不是他们抢了我的粮食,我也不至于把头别在裤腰带上来这里当兵。”
“我的媳妇就是被这些蛮夷人给抢了,我要弄死他们。”
...
尽管已经围杀了大半的蛮夷士兵,剩下的也已经缴械投降了,但大商士兵们仍然觉得不过瘾,还想再屠杀这些已经投降的蛮夷士兵。
赵佑明却拦住了他们,道:“你们就这样杀了他们反而是便宜了他们,不如把他们带回去,给我们做苦力。”
既然赵佑明已经发话了,众人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顺从,反正这些蛮夷士兵被抓回去之后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了。
苏十三娘带着人清点完战果之后走了过来。
“王爷,战果清点完毕,我方死了五百多人,受伤的约有两千多,而对方两拨加起来死了两万多人,投降的也有近万人。”
尽管已经知道这次战果斐然,但在听完苏十三娘的介绍之后,赵佑明依然觉得难以置信。
“这简直就是旷世难有的巨大胜利,在此之前,我们想着能够撑过一天的时间等到援兵到来就算是胜利了。”
“但是叶兄弟真的是让大开眼界,三万人把对方十万蛮夷大军打得大败,即便是大商开朝以来,也从未有过这样的胜利。”
即便是参加过无数场战役的赵德虎也对叶枫佩服的不得了。
“叶兄弟,你当真是个奇才,这还是你第一次参加如此大规模的战争,若是让你再累积一些打仗的经验,你很有可能成长成为我大商王朝开朝一来最为卓越的战争天才。”
王有福此刻也手持刀剑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他的胳膊上有一道血痕:
“众位将士辛苦了,在我等奋力击杀之下,杀得这些蛮夷人如同土鸡瓦狗一般,这是天大的功劳,诸位放心,我一定会如实禀报给陛下的。”
“陛下如果知道我们以三万人之力杀的十万蛮夷大军闻风丧胆的话,一定会大大嘉奖你们的。”
众人知道王有福这是在邀功,实际上他在战场上可以说一点作用也没有,甚至还有副作用,因为赵佑明不想他这么容易死了,还派了两个精兵专门跟在他的身边保护他。
不过众人也不想戳穿,反正都已经打赢了,他回去把这个消息上报给皇帝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有赵佑明在,谅他王有福也不敢把最大的功劳往自己身上揽,最多就是分一点小功劳而已,对赵佑明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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