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夜幕渐渐的降临,天地间迷迷茫茫的一片。
雨点淅淅沥沥地落下来,透着彻骨的寒意,冬天的雨水,总是那样的令人厌烦,令人痛苦,即使接受过最严格的训练,芬古斯还是本能的感觉到生命正在慢慢地距离自己远去。
作为墨涅公国最强悍的战士之一,芬古斯自信自己的意志和毅力都是过人的,可是在这一刻,他居然有了放弃的念头。
这是他第一来到公主岭,芬古斯意识到,这也可能是自己的最后一次了。
三天之前,他从墨涅公国的都城出发,迅速向北前进,为了掩人耳目,他在到达公国边境的时候就没有再骑乘坐骑了,奇丑的容貌再加上从母亲那边遗传下来的黑斑,让他顺利地躲过了哨岗的检查。
但是就在他即将进入公主岭之前,还是被人盯上了。
没有食物和清水,公主岭的山路绝对不好走,他只能随手在地上抓起一把冰冷的积雪放进嘴里解渴。
这巨大的山脉,出口究竟在何处?
王女口中的小城市诺曼领,又在何处?
冷,实在太冷,芬古斯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仿佛都已经凝结了。那一缕缕的雨水,从盔甲的下面慢慢的渗透进去,盔甲贴着肌肤,冰冷彻骨。头皮发麻,手脚僵硬,皮肤发紫,这就是芬古斯现在的处境。他从来没有觉得冬天如此的寒冷,或许,自己的确已经不适合继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他遗憾,自己没有抓紧每一秒的时间来刻苦训练自己,如果自己每天晚上能够少睡一个小时的话,那么自己的箭术肯定可以再上一个档次的,那样一来,自己背上的三十六枚箭镞,至少可以杀死三十六个凯尔尼罗的士兵,事实上,他只杀了三十三个,有三枚箭镞落空了。
如果自己的剑法再好一点,就不会被敌人的三柄弯刀同时击中,脱手而出了。
此刻他的心中无比的遗憾。
但是——还有什么遗憾的呢?
没有了。
“该死的玛吉科,该死的凯尔尼罗。”芬古斯的双眼,似乎能喷出火来。
从芬古斯的后面飘来淡淡地血腥味,这是被他杀死的敌人的尸体发出来的。只有六个人的小分队,为了追捕他和他一起进入了深山。这些家伙全部被他一个人干掉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自从被盯上之后,他在公主岭的深山密林里,一共经历了五次战斗,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握着剑的手越来越沉重。
右腿上挨了一刀,失去了知觉;左后腰中了一箭,弩箭的发射距离很近,因此深深的咬入芬古斯的身体里面。开始的时候,芬古斯还能感觉到鲜血在不断地流淌,伤口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感,但是现在,他已经麻木了,感觉不到了,只有不小心碰到箭杆的时候,他才会感觉到伤口的存在。弩箭露出肌肉外面大约有一个手指那么长,芬古斯尝试了好几次要将它拔出来,但是因为角度的关系,始终都做不到。
就连自己的佩剑,也滚落山涧之中。
今夜的山脉之中有些格外地寂静,似乎连所有的猛兽飞禽都隐匿起来一般,芬古斯躺在一块满是积雪的小斜坡上,慢慢地从自己的怀中摸出了一柄匕首。
淡淡的寒意萦绕在匕首的刀刃上,这是王女赐予他的武器,对于他来说,这把匕首就是他的第二生命,它是建功立业的,是锄强扶弱的,同时,也是杀身成仁的,它绝对不能落在敌人的手中。只要这样轻轻一抹,他所有的痛苦都会得到解脱。
想到这里,芬古斯又将贴身内甲之中的一块小匣子取了出来,咬紧嘴唇,用力在雪地当中刨出了一个小坑,把匣子深深地埋了起来。
哪怕自己没办法带着匣子重回墨涅,这东西也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
就在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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