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穿布面短罩甲、头戴朱红勇字盔的旗军旁,还站着两队身着长身布面甲、头戴红缨笠盔的家丁,所着甲的布面皆为红色。
家丁军饷实际是由赵安所出,他们不属兵籍,因此不属旗军,算是赵安的私军。而赵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也是按照总旗编制的。
此时校场上只有两个小旗的家丁,余者暂时负责安奠城防。
位于军阵前排的是各小旗官、总旗官。
小旗身穿红色长身布面甲,头戴钵胄,胃上还有面小旗。总旗穿戴大致与前者相同,不过是多了两边的臂甲。
整支旗军分为刀牌手、长矛兵、骑兵、弓手、火枪手五大兵种。
有限的火器和战马也促使赵安选择将两个兵种独自编队。
整个安奠堡共有战马一百四十六匹,家丁队五十六人皆为堡中最骁勇者,人人有马,腰挎柳叶刀,配开元弓或朝鲜弓,长官是总旗赵先。
在旗军的六个总旗中也有一个全员配马的,挑选骑射出众者编成,为第一总旗,长官是赵勇。
除了骑兵外,各总旗官也都配马,余者多是种马。
依靠东拼西凑来的火器,赵安又装备了一个总旗,为第二总旗,长官为赵义。
余下的第三、四、五总旗都是三兵种混编,每一总旗刀牌手十人,长枪手二十人,以弓手二十人作为远程力量,值得一提的是,此处的长枪长度介于两米三、四之间的长矛。
最后一个总旗较为特殊,除了雁翎刀,还装备长度近四米的长枪,这支队伍里的步兵被赵安称为“拒马卒”,是专门用来抵御骑兵冲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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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赵安清了清嗓子,看着台下队列整齐的众军,缓缓开口。
在这五分钟里,赵安先是阐述了军队对于国防的重要意义,又介绍了这三个月以来军队的建设成果,接着表达了希望众将士能够奋勇杀敌、护国保民的美好意愿,最后加了句“本次额外发饷五两”作为点睛之笔。
“万胜!”
台下顿时爆发出阵阵欢呼。
依据赵安的规定,安奠旗军平日普通士兵军饷为每月一两三钱,小旗官每月一两八钱,总旗官每月二两五钱。战时翻倍。
军饷每三月发一次,每次发饷赵安都会亲自到场,为的是替士兵们加深印象:他们吃的是赵大人的饷。
赵安一共带人抢了晋商两次,这次战斗规模比起之前一次大了许多,缴获也多了许多。
这次赵安多发的五两军饷的来源大家也心知肚明,虽然经过赵安的引导,士兵们接受了“汉奸”的概念,然而以赵安现在的实力无法扳倒晋商这个庞然大物,这事一传出去那朝廷估计会先灭了赵安,因此众军要确保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封建时代民智未开,百姓们的国家民族意识淡薄,光靠民族大义难以激发百姓的斗志,立军功者,自然要赏。
虽然平日里的剿匪等战斗不算“战时”,但也会根据情况发赏钱,一颗寻常强盗的人头只值十五两银子,一颗北虏或者建虏的首级值白银五十两。
不过四年来安奠周边都未出现过成建制的建虏,最多的也就是三、五游骑,并且从不与官军缠斗,他们的首级较为难得,更别说隔着半个辽镇的蒙古人。
作战英勇者重赏,与之相对的也有重罚。严苛的军规也是保障和维持一支合格军队的基础,为此赵安参考了本时代戚家军的军规和后世经验编出《安奠兵律》:
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者,斩!
二、凌虐民众,欺辱妇女者,斩!
三、不听约束,目无长官者,斩!
四、散布谣言,动摇军心者,斩!
五、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者,斩!
六、私探军机,泄露军情者,斩!
七、行军行伍,散漫无章者,斩!
八、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者,斩!
九、掌管钱粮,中饱私囊者,斩!
十、私自离营,逾期未归者,斩!
以上十条皆为禁律,犯一条者必死。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军律,例如偷窃、打架之类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笞刑、笞刑不等,最高也可以处死。
“连坐法”也被赵安广泛应用于军中。
《安奠兵律》规定:
每小旗中,一人当先,余者不救,致令阵亡者,余者俱斩。
每小旗中,一战之后,若有人阵亡却没有敌军首级,余者罚饷一月。
每小旗中,有士卒逃跑,斩小旗官;小旗官不退,却因为士卒逃跑而阵亡的,士卒全部斩首。
官兵有因战而死者,视级别抚恤银两;官兵有因战而残疾者,每月给予补贴;官兵有临阵脱逃者,处斩后,家人亦受罚;官兵有被俘投敌者,家人为奴;官兵有临阵哗变者,主谋凌迟,家中三代皆斩,附从者亦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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