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新都区的繁华似锦,也不同于天府区的诗情画意,霸王区是高傲的,同样是腐朽的。
这里曾是天都的核心,这里的人们眼高于顶,看不起其他区的任何一个人,他们曾经也的确拥有这样的骄傲。
但是伴随着新都区的崛起,霸王区开始没落。
这里的街道依旧干净整洁,这里的房屋依旧高大美观,但一切,都是20年前的模样。就像是霸王区的高傲,被停留在了20年前。
新都区因为种种考虑,废除了马车。在霸王区,却保留了下来。
霸王区的马路,是名副其实的马路。一辆辆马车来往穿梭,马夫吆喝着操控着拉车的驮马。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用的马车,除了马车之外,还有人力车。
富贵人家的人们穿着马褂长袍,如旧时的老爷一般坐上了马车或者人力车,吩咐了前往的目的地,就翘起二郎腿悠闲的看着报纸。
叮铃铃!
霸王区的凯旋街,急促的铃声仿佛催命一般,一辆辆自行车让马路显得更加拥挤。钟爱自行车这种廉价交通工具的年轻人们为了方便,放弃了马褂长袍,穿起了正装,穿梭于大街小巷。
呸!
马夫吐了一口唾沫,恶狠狠的看着这些飞速远去的年轻人,唾骂道:“没有廉耻,没有廉耻啊!好好的衣服不穿,偏偏要穿奴隶的衣服。”
所谓的正装,是由古时底层人民的衣服变化而来。股市底层人民因为穷苦,根本没有钱穿宽袍大袖,所以他们的衣服特征就是窄袖短衫,一切都是为了尽可能的节省布料。
战胜了修士后,人们穿起修士所崇尚的宽袍大袖,总觉得不自然。后来也不知由何人发明的正装,突然风靡,一开始是工人穿的,后来渐渐的学生也开始穿上了,有人将其改的更加美观,加上刺绣,金边银边,渐渐的,到了现在正装无论是高层还是底层都非常喜爱,家里总要备上两套。
可是霸王区不同,霸王区偏爱长袍马褂宽檐帽,这是他们的骄傲,因为霸王区曾有一支被称之为宽檐帽军团的军队顽强的打退了强大的修士帝国军,然后才有了后来的天都。
后来这种服饰就成了霸王区象征与传统,而现在,年轻人们越来越不爱这种传统,认为这是老古板。
“太严重了。”马夫身后传的声音,马夫愣了一下,道:“抱歉先生,可是我没说您啊!”
“他们爱穿什么是他们的自由,你得有宽容心,不是吗?”
马夫并不认同,但身后马车里坐着的那人这时候是他的老板,所以,他点头道:“是的先生,您说的对,是我太小家子气了。”
“这就对了嘛!”
马车里,一身黑色长袍马褂宽檐帽,和陈子斌有几分相似,一副儒雅学者模样的凤呈祥收起了报纸,道:“停车。”
马夫停下了车,提醒道:“先生,地方还没到呢。”
“我知道,但我改变主意了。”凤呈祥说着,卷起了报纸夹在腋下,付了10块钱然后跳下了马车。
“先生,还没补您钱呢。”马夫连忙叫道。
“多的是你的了。”
“多谢先生赏赐。”马夫乐呵的笑了。
“对了,提醒你一句。”
“什么?”
“这里不太安全,早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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