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潇潇收完最后一笔,将纸拾起放在李辙手边。
两张纸,不同的字迹却是相同的八个字:
路见不平,仗义相助
李辙缓缓笑开,眼中的光芒灿若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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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后的汀元县。
深夜中的梨花小道上。
祝潇潇一身灰白的男子服式,长发高高束起以木冠固定。
嘴上抹了两撇胡子又特意画了个斜飞入鬓的双燕眉,乍一看,还真有几分江湖侠士的潇洒俊逸之态。
她闲闲趴在墙头上,身旁是几乎要睡过去的曹能和警惕观望的秦述。
“确定人会从这里走吗?”
祝潇潇远远看了眼前方通明的灯火,低低问秦述道。
“确定,”秦述攥着手中的匕首,沉着回道:“我跟了他好久,那姓孙的近几日总要去找醉香楼的飘絮姑娘,时常喝酒到深夜,这条小道是他回临时居所最近的路了。”
祝潇潇点了点头,心里却忍不住想笑。
那干儿子明明是个太监,却如此好色。
整日浸在青楼里,就不觉得心里苦的慌吗?
又是找姑娘又是纳小妾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多厉害呢。
祝潇潇自顾自的胡思乱想取乐,一偏头,见秦述双眼灼灼的盯着小路尽头,无意识的搓动着手中匕首,于是轻声道:
“你放心,事成之后我会教你如何除掉他,不就是金丝软甲么……”
先前祝潇潇就一直疑惑。
以秦述的能耐,刺杀一个太监还不在话下,何以跟了这么久,愣是没找到机会下手。
后来跟秦述密谈过后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姓孙的干儿子太监很得上面的喜爱,有一回替皇帝挡了刺杀后,就得了一副皇帝亲赐的金丝软甲。
因着是圣恩,他自然显摆着整日穿在身上,此次为了给那大太监朱贞兆办事来了丹州,本是去往隔壁县的,但想起这边还有自己的一处新庄子没看过,这才在汀元县滞留了许多天。
原先同祝潇潇谈生意的那个自称是新主的,其实是孙太监派来看管庄子的心腹,所以严格意义上讲,孙太监是没在明面上露过脸的。
足以见得此人谨慎惜命。
“也怪我鲁莽,”秦述懊悔的低叹一声道:“其实刚出盛京我就下过手,当时不知他有那好东西防身,还差点被他给生擒了,若非那一次……这厮也不至于终日躲着不敢出门。”
非但如此,自那日之后孙太监就招了两个功夫好的护卫带着,人前人后都不松懈。
秦述也学乖了,明白若是不能一击必杀,着实难以下手,故而犹犹豫豫观察着,这才拖了这么久。
祝潇潇漫不经心的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远处人影绰绰,忽然展了展身子,自墙头一跃而下。
“祝姑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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