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到程大妮身边,将她拉到自己身后,并摆出保护的姿态。
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于锐利骇人,又或者是她方才的身手令人感到了忌惮,也或许是她手上的碎瓷片多少有点威慑力。
当然,也可能是打手们本来就都是乌合之众,横的怕愣的。
总之,她这一拉,并没有人阻挡。
只是有几个打手用阴测测的眼神看程灵,那个金爷则揣着手,眯着眼睛走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是要坏规矩?”
程灵是男装打扮,虽然身量尚未长成,但只是站在那里,她身上就自然有一股小松树般的挺拔劲儿,无形中竟是让人高看一眼。
这不夸张,要知道,眼下散落在这城外的,基本上都是有今天没明天的难民。受过逃荒的磋磨,这些人身上的精气神基本上都散了。
就算是有那尚未麻木的,那种来自底层小民身上的畏缩与局促也自然存在,无法掩盖。
毕竟,气质这个东西,是真的需要环境和见识才能养成的,要不然怎么有句话叫“居移气养移体”呢?
程灵身上这股子“庭边折柳可为剑”的锐气,在这难民群中说一句鹤立鸡群也绝不为过。
以至于这个金爷在这一瞬间都不由得怀疑起了她的出身来历:这小子该不会其实是什么大家出身吧?要是这样……
这就是为人太过精明带来的毛病,要是换个莽一点的,就算程灵再显得气质殊异又怎样?
再精神,你也还是个脏兮兮的穷小子,谁理你?
可金爷向来谨慎又多思,他越是打量程灵,心里就越是起疑,无形中,他的底限就在往后退了。
程灵说道:“照规矩来,我既在,也没有隔房伯母做主买我姐姐的道理。至于我姐姐自己,也还是这个道理,兄弟既在,她说的话又做得了什么数?”
她一开口,语调不疾不缓,仿着古代白话小说里的腔调说话,更显得不像是粗鄙小民。
至于在言语中贬低程大妮,那就没必要较真了。
金爷眉头微微竖起,嘿一声道:“小兄弟,深思啊。须知如今这世道,你护着人,以为是对她好,却未曾想到,这外头的世界就是一片狂沙。不消几日,再好的人也凋零了,何必呢?”
他将外头的世界说成是狂沙,程灵便徐徐道:“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金爷一愕,肃然:“小兄弟读过书?”
旁边看着他们两个慢悠悠对话的隔房伯娘刘氏却耐不住了,她憋了很久,终于在这一刻尖叫起来:“什么死啊活啊的!杀千刀啦!灵哥儿,你不能这样!你不卖大妮,怎么还我家粮?”
说着,她还哭嚎起来:“你不能啊,你这是要我家命啊……”
哭的同时她迈开步子,矮壮的身形在地上踩得蹬蹬有声,眼看竟是要对着程灵扑过来。
金爷的目光闪了闪,却见程灵忽然一扬手。
一道寒光便在此时倏然闪过,扑过来的刘氏只觉迎面一道疾风射来,她颈边就是一痛。
刺骨的凉意从颈边流下,刘氏抖着腿,走不动道了。
她下意识只是抬手,在脖子边上一抹,却见一道鲜红染上了手指。
刘氏:“啊!杀人啦!”
白眼一翻,就此倒下。
而这个时候,从刘氏颈边飞过的那块碎瓷片才刚刚射在数米之外,金爷的脚边。
“夺”一声,瓷片入地。
余下上头些许尖角,犹自微微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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