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倾依旧是天刚蒙蒙亮就离开了。
李诗诗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起床之后依旧该干嘛干嘛。
只是这样的日子久了也会无聊。
婉妙和婉然倒是时常过来看她,还给她带来用狗尾巴草做的花束,还说什么要让娘亲也感受一下外面的风景。
李诗诗哭笑不得,将花束拿着插进了花瓶里。
眼看着狗尾巴草慢慢的变成了黄色,她还是决定出去看看。
李诗诗出了门,侍卫们也没有过多惊讶,而是不远不近的跟着。
站在花园里,李诗诗瞧着那一块并未开垦的土地发愣。
过了好长时间,她才回头朝着随行的人招招手:“你过来。”
侍卫闻声走了过去,拱手道:“夫人请吩咐。”
“去找把铁锹来,在找些菜种子。”
“夫人这是……”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种点菜也是好的。”
侍卫犹豫片刻,随后依照李诗诗吩咐去找了铁锹过来。
李诗诗身子沉,行动也迟缓。
故此这翻地的活,自然就交到了侍卫手里。
这侍卫万万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从家乡出来当兵,这一下又回到解放前了。
因为他干活麻利,手脚又快,在李诗诗还没告诉他怎么撒种子的时候,他就已经把所有的活儿干完了。
瞧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儿,李诗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夫人,我叫周盛”
“瞧你干过这样麻利,你之前做过?”
“嗯,以前在老家的时候经常干。”
“那你为什么会来当兵呢?”李诗诗笑着问。
“小的是因为王爷搭救,所以才能有幸进到这儿当差。”
李诗诗一听顿时来了兴趣,问了一顿才知道,原来这孩子是因为家里闹蝗灾,一家老小在逃荒的路上都饿死了,只剩下他。
当时公孙倾正带着兵赶赴战场,顺手救下了这个孩子,并且一直带在身边。
后来李诗诗才得知,公孙倾身边十二近卫基本上都被他所救,并且也都是亲力亲为的培养,所以才会如此忠诚。
公孙倾虽然从未讲过他的过去,但李诗诗知道以他的为人能做出这样的的事儿也并不奇怪。
“其实我从十二岁就开始跟随王爷,一直到我有了家室,王爷都未曾娶亲,后来认识夫人以后,从不近女色的王爷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周盛若有所思的说着。
李诗诗问:“怎么变了?”
“有一回,好像是三年前,王爷从夫人的饭馆离开的时候,是红着眼睛走的。我从没见过王爷如此动容。”
“还有,有一次王爷的簪子丢了,他跟疯了一样满屋找,还让我们一块去找,一向待人温和的王爷第一次这么着急,把我们都吓坏了,不过好在后来找到了,否则我们都担心王爷会因为一个簪子而疯的。”
“王爷在我们眼里就像是神一样存在,之前行军打仗,他一人立于万千兵马之前,手持一柄银枪,几个回合就把对面那个声称常胜不败的将领给杀了。当时对面的敌军一看见将领死了,直接就乱成一锅粥,后来我们没费一兵一卒就把他们给降服了。”
李诗诗颇为惊讶:“王爷这么厉害呢。”
“是啊,百姓都说他是战神,其实之前王爷辞去将军之位,是我们大家谁都没想到的,虽然刘将军也很厉害,但王爷其实更能让我们安心,就算他不做什么就站在那,即使对方敌军在凶残我们也不会觉得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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