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天真的以为离开家族里面的那几个专门拿来显摆的蠢蜥蜴就再也不会体会到这种颠簸的感觉了,可是我忘记了世界上有这么个叫做“船”的玩意。
“呕——”我又趴在船舷上干呕了一会。“呼——”靠着船舷躺下,我长长地出了口气,现在总算是感觉到好一些了。
“阿伯特,你……你还好吧?”阿雷克小心翼翼地看着我,他一脸的忧愁却让我感觉到莫名的烦躁。
“只是晕船而已。”我说完就紧闭起嘴,坚决不再搭理他。
坐上这船已经有两三天的时日了,这几天的旅途中除了这种颠簸的感觉让我很难受以外倒是没什么别的琐事。
这是家族的商船,当然我是第一次坐船,所以才会晕成这个样子。船上总共待着几十个人,除了一些水手和厨师以外,就只剩下了一个护送我们的人,以及四个个和我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
阿雷克.特拉兹是我们五个个孩子中年龄最小也是最胆小的一个,他上船后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坐在船头,拿着一个小本子在上面不停地涂鸦,还经常爱嚷着“我想家了”之类的无聊话,为此我还说哭过他一次。他不会武技也不懂符文,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选上。
汉米尔.达默拉和文兰恩.达默拉两兄弟膀大腰圆。他们天生巨力,就是脑子有些愣,一根筋。不过都是天生练武的好料子,培养培养,他们就会是战场上冲锋陷阵的猛将。
然后就是船上唯一的一个女生,莱舞.白。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上船前刚跟她见面的那个时候,她的那种眼神,太让我记忆深刻了。
她在看我的时候没有一丝的表情,不长不短的白色头发把脸蛋遮住了一些,褐色的眼睛很漂亮,看上去很清冷。她一言不发,但是却有着一种看着敌人的感觉,好像她看到的不是我,而是一具身体,对,一具筋肉骨头都裸露出来的身体。
她自此上船后就一言不发,每天只有吃饭的时候能够见她一面。长的很漂亮,但是那种冰冷的性格还是让我敬而远之。
如果说她性格中唯一的优点……那就是比较有毅力吧,记得刚刚上船时我们都还在晕船,她的脸上也带着冷汗。但当我去叫她吃饭的时候,却看到她全身都已经被汗水沾湿,气喘吁吁。
虽然说这四个人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不正常,但是我很清楚能够去往不朽堡垒的人没有一个是善茬,他们四个人都毫无疑问是有着一些特殊的本事,否则也不可能上的了这船。
强者值得深交,强者值得学习。这是我们莫乌利家族的祖训。
我注视着阿雷克,他以后也可能会成为我的臂膀之一……或许吧?
算了不想了,总之先到了不朽堡垒再考虑这些事吧。
“那……我就先去吃饭了,你待会也快来啊。”阿雷克怯生生地说,然后悄悄地溜进了船舱。
“好。”我应了一句,爬起来靠着船舷上,无聊地看着泛起波澜的海面。
正午的太阳直射在我身上,现在是初春,天冷,空中还有着一些淡淡的雾气,正午的阳光透过雾气照在我身上并没有多热,反而令我非常舒服。
“额嗯……”我舒服地眯起了眼睛,享受了一下这来之不易的温暖,柔顺的风吹在了我的脸颊上,有一丝丝的清凉。
……
半晌,我慢悠悠地直起了身子,看样子差不多是时候了,我该去吃午饭了。
也不知道不朽堡垒到底还有多远……
我站定,在能见度很低的海面上努力地寻找着陆地的影子。
可是空荡荡的海面上除了一些雾气以外并没有什么能看见的地方。
“唉,还没到吗。”我有些失望,扶着船舷往舱内走去。
一步接一步,靴子在木制的船板上发出了“吱呀”的响声,看来这东西得要翻修一下了,也不知道厨师长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有没有我最喜欢的土豆呢……
突然,我顿住了脚步,皮靴与甲板相触发出了“咚”的一声,木板也因为这重重的一顿划出了一道微微的痕迹。
不过我现在并没有在意那木板上的小小痕迹,我正以一个半停半走的姿势顿在原地,嘴巴大张开来,双眼也随之不可置信地瞪大。
远处的海面上,朦朦胧胧的大雾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密不透风,但是那原本一望无际地蔚蓝海洋此时已经出现了陆地的影子。
陆地!
大型船只都有着特定的航线,这艘商船是绕着诺克萨斯东面行驶的,也就是说,如果看见了陆地,那就一定是到地方了。而且按照时日,现在也应该差不多该到达了。
诺克萨斯城邦——不朽堡垒,到了。
雾还是很大,但即使是如此浓的大雾也掩盖不住陆地中屹立着的高大黑影,那是一个个巨大的建筑。我盯着那个模糊的陆地,手撑住了船舷的边上,双眼中显现出兴奋的光彩。
脚踏木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是阿雷克,这小子三步并两步地踏上甲板,我没回头也能从他的声音中听出他的激动。“这……就是不朽堡垒吗……”阿雷克看着朦胧的影子,喃喃的说道,他好像是在自言自语,眼睛还在呆呆地望着,身体一动不动。
“对,没错。这就是诺克萨斯的中心——不朽堡垒。”伴随着稳重强健的声音,达默拉大叔此时也缓缓渡步上来。达默拉是家族中被派来护送我们的高手,也是汉米尔和文兰恩的父亲。他不仅身手极好,而且知识非常渊博。
两兄弟跟着达默拉也踏上了甲板,随后还跟上来了一些水手。
船又向着那块黑影更靠近了一点,我们也得以见到了这座城池的全貌。
那个叫莱舞的女孩还是不见踪影,但是我现在也没什么心思去想她在哪里。此时此刻,我已经完全被不朽堡垒的雄姿镇住了。
那是一座屹立与平原上的宏伟城邦,灰黑的颜色充满了厚实的沉重感以及古老的沧桑感。城墙像八爪鱼的触手一般向四周伸展,但是却非常有规律。墙面上光滑平整,即使经历了多年的风吹日晒也丝毫没有减弱它身上的威慑力。
城北是一座座高大的山,现在的山巅还能看到一抹白色,那是高山上的皑皑白雪;南部则是一大块望不到边的平原,灰、黄、绿三色混合在一起,那是草木土石的颜色。城内各种各样的建筑透过城墙已经显露出来了一点儿,可以看到其中各式各样的建筑物。
城邦外墙有一个黑色的巨大石拱门,石拱门上挂着猩红色的旗帜,边上站立着一个个笔直如标枪一般的士兵,手握长矛,肃立在门的周围。这是诺克斯托拉,每一个属于诺克萨斯的城邦大门前都会建上这么个标志性的建筑物,证明着诺克萨斯的荣耀与辉煌。
古老、沉重以及威严,这就是我对于这座号称瓦罗兰最坚固的城邦的第一印象。
“各位,欢迎来到,诺克萨斯!”
我可以肯定刚刚达默拉大叔古板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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