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当太阳缓缓的爬上地平线,第一缕阳光便刺破重重的雾霾,打破了城市的宁静。林晨平常没事的时候,最喜欢早上围绕城市的边缘跑跑步仿佛这样他能听到时代的脚步,不过由于今天要去西湖,便取消了这一常规活动。吃完早餐,便打车向和王烨烨约定的地点形去。虽说和他在一个工厂里上班,但两个人住房地点却相差甚远,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在这个被称作“地球村”的交通迅捷时代,一切都成为了可能。两人约定好在城市中心的一个车站,然后再转车去西湖。
很快,公汽便在指定车站打开了门。一下车门,一个青年小伙就迎面走来。小伙身着一套灰色风衣,颇有一股时代气息,短短而笔挺的头发向上翘起,粗粗的一字大眉横贯眉宇,有点小胖的体态更显粗犷,这人便是与林晨相约的王烨烨。
“我在这儿!”王烨烨一边跨着大步走来,一边挥手大嗓门喊道。
”老远都看到你了,你这体型,谁人能挡。”林晨冲着他微微一笑,开着玩笑。
“嘿嘿,咦?你怎么气色看起来不太好,病了啊?”
“不是,昨晚没睡好,做了个奇怪的噩梦”林晨摸了摸额头,又道“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吧”“看我说吧,就应该放松放松,叫你还说不去!”林晨翻了个白眼,“看你得意的样子,走吧,王大汉!”
西湖边,清风携带着清香迎面扑来,身心俱愉,沁人心脾。“湖风携雨去无影,愿得愁绪净消停。”
“怎么了,林诗人又触景生情了?”王烨烨一路上唠叨不停,听到林晨又在吟诗作对,就笑着问道。“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今天一个字‘爽’!”“你是爽,可我可走不动了,这湖堤也太长了吧,咱们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会儿吧!”顺着王烨烨手指的方向看去,林晨果然看到了一个亭子在湖边亭亭玉立,水光一色,与自然十分和谐悠然。
“走吧!真有你的,这才走了几步,该减减膘了!”
“不休息好,哪有力气减肥啊!”
“哈哈哈”两人笑着笑着,就到了亭子边,课就在迈上亭子台阶时,林晨滞住了。此时亭子里正做着一对情侣,男的右手紧紧将女的抱在怀里,拿着手机在悄悄说着蜜语。李蜓,贾锦荣,两个久违的名字一下子闪现出来。三年前,林晨还在大学读书,那时的他英姿飒爽,器宇不凡,成绩优异又会作诗的他不仅受到老师的喜欢,更是深受许多同班女生的亲眛,其中就有李蜓。
李蜓,一个容貌与才华并佳的女子,才十八岁便已是倾国倾城,冰肌玉骨,凹凸有致的玉体让其他人都黯然失色,因而在学校时代就已有班花美誉。而打动林晨的不仅仅是她绝色容颜,其才华也是在班上屈指可数,那时候与林晨走的很近。经常在一起谈心吃饭,很是谈的来。但两人之间一直有层窗户纸没被捅开,没有确定男女关系。有几次,林晨都打算表白,可都被林蜓巧然避开,记得当时有句话林晨至今依然记得,她说“有时候朦朦胧胧的感觉比青天白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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