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胡天蚺跳上马车,妖舟一定会动手,注定因此和族长尚未见面就撕破脸。然而,为了金朝,她愿意。
就在这看似寻常实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喝一声:“且慢!”
胡天蚺扭头看去,妖舟也掀开小窗帘向外看去。
但见,晨曦中,金朝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独自一个人在万丈光芒中奔赴而来。此时此刻的太阳,反倒成了背景,仿佛化为了一身羽衣,为金朝披上了金光。那斑斑血迹,仿佛就是装点英雄的鲜花,暗自生香。
金朝那样夺目,令人心生崇拜和敬仰。
妖舟视力极好,将金朝打量一番,见他骑马的动作流畅,便知他受伤不重,于是放下心,同时也将小窗帘放下。
胡天蚺看见金朝,真是意料之外,瞬间产生扑上去直接将其杀死的冲动,却不得不隐忍。
胡天蚺的手下见到这样的金朝,眼神中也透出几分狂热。在蚺族,每一个人都崇拜强者。
金朝策马来到近前。
胡天蚺笑道:“尊巴,你怎么一身的伤?”
金朝回道:“被一群野狗撕咬的。不过,没有关系,狗主人再也见不到狗了。”
胡天蚺的眸子就是一缩。
金朝盯着胡天蚺的眼睛说:“我来迎接公主,大哥可以退下了。”
胡天蚺蹙眉,说:“胡闹!迎接公主此等大事,怎可以由你接手?!况且,你一身的伤,先回去休息吧。”
金朝扬起下巴,说:“大哥心疼我这一身伤的伤?难道不是看着满心欢喜吗?哦……若是看到我的尸体,大哥应该更开心才是。”
胡天蚺呵斥道:“胡说!”
金朝鄙夷地一笑,策马走到妖舟的小窗口旁边,随手掏出一只古笛,吹起了蚺族特有的曲子。
这首曲子巍峨雄壮,颇具气场,用来迎接最尊贵的客人。
妖舟听着曲子,唇角上扬。
她的小金朝,终于成长为有担当的男子汉了。
真好。
胡天蚺特别想趁金朝有伤,要他命。
狠厉的目光落在金朝的身上,一点点儿堆积着怨毒和怒火。他,实在不喜欢这个处处呛他风头的杂种。
也许,他可以杀了这个杂种,回去告诉父亲,杂种见公主美貌,带人逃跑了。哈……他真是喜欢这个故事。然后,他可以囚禁公主,让她成为自己的。
就在胡天蚺准备偷袭金朝时,金朝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吹奏的古笛陡然变得高亢。
紧接着,那些先金朝一步回到草原的人,便从山头的两侧,策马而来。
他们呼啸着、呐喊着、发出振奋人心的欢呼。
可见,经过驿站一战,他们打心眼里认可了这位看似柔弱实则彪悍无比的公主。
胡天蚺一看这阵仗,立刻偃旗息鼓,带着自己人,乖乖地让到了一边。
金朝带着追随自己的人,如同打了胜仗的英雄,吹着骨笛,一路回到蚺族的占居地。
为何说是占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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