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到了下班时间,江靖淮却没有走,而是回到了公司的录音棚里,将自己的那首东风破给赶了出来。
这个曲子的热度正好上来,必须得趁热打铁,这个时候,在忙也得抽出时间。
这就是打工人的基本修养。
除了录音棚,江靖淮正打算回家,却发现走廊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那里,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你怎么还没有走?”这个身影江靖淮再熟悉不过了,正是他的小迷妹邓书雪。
“在等你。”邓书雪伸了伸懒腰,站了起来,微微一笑,像极了等自己伴侣下班的小女生,道:“那首《孤城》真的太好听了,我很喜欢。你这么晚了都没有走,我也不好走。想请你吃饭。”
实话实说,有一个人记挂着自己,还是颇为让人感动的,江靖淮心里一暖,脸上却挂起了一丝坏笑,道:“怎么?上次一顿饭晃点了我一首精品歌,现在又在打什么主意?”
邓书雪知道他在开自己玩笑,也不生气,撅了撅嘴道:“怎么?害怕啦?敢不敢去。”
江靖淮看了看表,都快十点半了,便道:“今天是不是有点晚了,要不改天我请你吧?”
邓书雪淡淡一笑,道:“反正明天是周末,咱们又没有通告,不用上班。我突然很想喝点酒,能不能陪我?”
江靖淮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道:“好吧。我还是看着你吧,万一你要是喝多了被人捡尸了,我该怎么对你的父母交待?”
“上一边去,你才被别人捡尸呢?”邓书雪白了他一眼,傲娇地说道。
二人不再闲谈,就近找了个烧烤摊就开始嗨皮。
“来,淮哥。我在敬再一杯。”邓书雪说罢,又端起啤酒杯一饮而尽。
这小妮子今天是放开了啊,江靖淮从来都没有见邓书雪喝过这么多酒,今天这是怎么了,看着她都有点醉了,还在不停的去喝。
“书雪,没想到你这么能喝啊,你今天是怎么了?”江靖淮都有点不敢让她喝了,试探性地问道。
“没什么,今天就是高兴。”邓书雪不理会江靖淮的劝阻,又倒了一杯啤酒。
说实话,江靖淮是真的把邓书雪当朋友的,人生没有经历过起起落落是找不到真正的朋友的,平日里的狐朋狗友都不算是朋友,只有在你落难时期还愿意帮你,站在你身边的才算是朋友。
他帮邓书雪写歌,完全是出于帮助朋友的念头,确实没有什么杂念,而且,他有海量的歌曲库,也不差这一两首精品歌。
然而,他现在感觉这个小妮子总是觉得自己欠他的似的,这令他很不舒服,便道:“妹子,你不用这样,我在江城没什么朋友。在公司也就你一个朋友,我不帮你帮谁啊,我总得找个说话的人吧。”
那边的邓书雪确实是喝多了,小脸蛋都变红了,道:“淮哥,实不相瞒。我长这么大,还没有那个男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真的很感激你。”
“啊?”江靖淮听到这话,顿时感觉有点蒙圈儿,大脑瞬间短路了,端着酒杯的手也停在了半空中不再动弹。
“我是单亲家庭。”邓书雪放下酒杯,悠悠地说道:“从小父母就离婚了,我是跟着妈妈长大的。她当年为了养我,为了供我上大学,吃了不少的苦。我上小学的时候,她为了赚钱就到处摆摊,我还记得,她为了多赚点钱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坚持出摊,结果真的下雨了,她推着三轮车往坡上走,而我在后面帮她推。
我之前一直都怕别人看不起我,欺负我,所以就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但是,淮哥,你不一样,你是个好人,是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唯一可以感觉到温暖和依靠的人,所以我愿意跟你说,你不会怨我吧。”
听完这话,江靖淮不由地感到一丝感慨,有句话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说的真的不错。
他虽然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供完他上大学就再也给不了他什么帮助了,但是,他好歹还生活在一个完整健康的家庭里,家里虽然不富裕,但是也没有遇到过多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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