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还没有反应过来,林宇的身影便已经消失在红宫的大门口,只看到黑色长摆风衣一甩,门口几个保镖带着眉心正中央的洞口倒在地上。
威克:“……”
他拿起枪,推开车门,下车,跟着上去。
他真的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展开,但是事情都已经这样发生了,他也不可能坐视不管。
然而,尽管威克基本上就是在见到林宇开枪,从大门口消失之后,过了十来秒的时间就反应过来跟了上去,可是,他竟然花了足足三分钟的时间,这才看见林宇的背影!
三分钟的时间,他几乎全程都是小跑着往前,一路上,他小心戒备着,防备有遗漏的敌人袭击,然而并没有被遗漏的敌人只有一个个尖叫的顾客,还有那些尸体。
一具具尸体全部都是眉心中弹,甚至身上都没有看见第二个伤口!
这一点不由得让威克暗暗心惊。
枪法固然是一方面,但一般来说在这种小小空间内对敌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到对方从拐角处突然出现的情况,即使是他,也上会采取先命中一枪敌人肢体,从而造成剧痛,导致敌人暂时失去判断和反应能力,这才一枪命中头部解决。
中枪之后,哪怕并不是重要部位,还能够正常开枪的,也寥寥无几,现实可不是电视剧电影。
这是最为稳妥的以一对多的短距离狭小空间对敌方式,不然,为了追求爆头率而被对方开出一枪来,万一被命中,那就是几乎致命的结果!
可林宇所杀死的所有人全都是头部中弹,这也就意味着,除了枪法精准之外,他还拥有着对自身的绝对自信。
近乎狂妄!
当然,强者的狂妄是自信,谦虚是美德,而弱者的狂妄是傻缺,谦虚是自卑。
无论何时何地,本质,都是需要用拳头来说话的。
“这就是你说的潜行?”威克终于跟上了林宇那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的“潜行”步伐,终于忍不住问道。
“所有看见我的人全部都死了,所以最终没有任何一个人看见我的潜行,这就是最完美的潜行!”林宇言之凿凿,理直气壮,手上开枪的频率就像是在弹奏一首乐曲,每一次开枪的每一个音符,都会精准无比地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
“……”威克无言以对,他甚至只能跟着林宇那步伐往前走,枪一直在他手上,然而就连掏出来的机会都没有,每一次,当一个敌人路面时,一发子弹便精准无比地找上了那人的眉心,甚至有些在玻璃墙后的都被林宇精准命中!
“你是怎么做到的?”威克忍不住问。
“枪法和意识的结合嘛!”林宇看着自己血液里那一大堆标红的人影,认真回答威克,“这难道不是身为一个杀手所应该具备的必要条件吗?”
威克再次无言以对。
如果这是杀手的必要条件,那么除了他之外应该没有几个人还能够被算得上杀手了。
此时,威克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绝对会在杀手界掀起一场惊涛骇浪。
每一个杀手的成名之路,伴随着的都是无数生命的流逝,最后才能够登上那无数尸骨堆积而成的王座。
血腥,但合理。
伴随着的,还有无数个势力的更替。
他们的前进还在继续,红宫,这个黑帮创立的会所里,诸多保镖和打手都反应过来,但却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他们唯一能够起到的作用,就是让林宇多花费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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