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荣宁宫。
诺大殿内无一侍女,锦绣不输皇后的圆形床上伏一女子午间小憩,几乎透明的纱织内衣裙半挂胸前,多亏那凸起,让原本就香艳的酮躯多了几分绚丽旖旎之色。
房梁上的动静惊扰了睡梦中的美人,那好看的蹙眉,撩人心弦。
正是叶妃。
房梁上那身黑袍重重踏在地板上,愤怒的眼睛发红。
“博,何事如此生气?”娇从两颊起,魅在眉间生。
那黑袍人愤怒冷哼一声:“我那刚入十一境的化外身,被毁那小杂种毁了。”
一语出,美人惊:“怎么可能?他不过是个连剑修都不是的野种!”
“该死的剑皇,在他体内留了几道本命剑气,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可他的身边还蛰伏着一位转世者,为了救他,选择了焚身。”黑袍人似乎极为气愤。
那妇人突然紧张抓住黑袍人的手:“那我儿......”
黑袍人道:“培儿只是晕了过去,我想,那几人再怎么胆大,也不敢在边界,动太子!”
叶妃胸口上下起伏,显然有些不确信。
“还有件事,那野种怎么会得到叶家剑冢愁离剑认可?”
叶姓皇妃神情同样疑虑起来:“愁离剑?不是被这一代新生骄子叶离拿去了吗?难道......”叶妃的眼中出现了思索:“叶家有种秘术,可以将剑侍与佩剑一同转嫁他人,只不过代价极为严重,自身将万劫不复,魂飞魄散。”
愁离剑,叶家剑冢极为重要的一把,历代弟子皆往之。
不过那叶妃脸上很快出现狞笑:“如果真是这样,那野种可就面对的整个叶家了。”
叶家祖训:佩剑只可葬于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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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徐清沐清醒时,已身处驿站中。
手里依旧握着那把匕首,还有前些天刚送给曹丹不久的头绳丝绸带。
她说:这绸带好看的紧。
她说:要送个扇子还礼。
只是她食言了。
漫天红光后,留给徐清沐的只有手里这两样东西,和挥之不去的悲伤。
坐起身的徐清沐背靠着被褥,就这么静静的坐着。驿站边塞的窗户很小,小到可以将阳光拒之门外,可再小,却没关注屋内人的悲伤,泵薄而出,怎么也守不住。
这是自入军以来,徐清沐第一次什么也没做,功法没练,刺剑未出,北冥三十六周天虽说已不用刻意运行,但此时,也停了下来。
如那抽草棉絮的稻草人,如那失了棉絮的玩偶娃娃。
门外叶倾仙几次敲门,门内都无动于衷。
同样困在房里不出的,还有胖子沈修齐。
齐春风自那晚后,半步不离。李诚儒也面露愧色,那少年送自己的三斤杏花酒,还剩一斤半。
曹彤几次踹门,杀气腾腾,都被李诚儒劝解住。直到那声“还我曹丹”喊出后,屋内少年终于握着匕首,走出房门。看着眼睛红肿的小女孩,徐清沐将手中留下来的压裙刀递给小女孩曹彤:“这是曹丹给我的压裙刀,至今都还不知道它的名字,送给你了。如果想杀我,我只有一个请求,用它。”
说罢便再度沉默,依旧端坐在床上,两眼无神。
林震北死了,老乞丐死了,老黄狗、老水牛都死了。
给自己喂拳,送自己玉佩的王大哥死了。
那个身边朝夕相伴的女孩曹丹,也在自己眼前死了。
徐清沐很痛苦,自己明明只想过个简单的小日子,可为何,为何命运这般捉弄人?我不要什么四境之争,我不想参与那天道之争,我只想你们,好好活着。
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眼角挂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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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说樊阳是座死城,那相距犄角之势的金陵城,便是当今盛世下最大的“活城”。
两大藩王之一,长陵王,便是这番封地的所有者。
徐衍王两位亲兄弟,长陵王徐永;灵邑王徐亮。一人坐镇东南封地城池数百,一人主动请辞,于山林中逍遥快活。
如今这天下文人骚客皆往、被称作小天朝的金陵城,宣布对四海开放,不再设城禁。
所以城里人来人往林林总总,形色各异人皆有之。金陵城内有一条街,名“弈街”,顾名思义,此街皆是执三两文小钱,爱好博弈从而前来对赌的博弈之士。弈街分南北,素有“南楚河,北纵横”之分。意为南面多以象棋为主,而北则以围棋为主。
混迹弈街多年的人都了解,北街口有个喜欢口衔草茎的中年人,是纵横里无敌手的存在。
今日午后,那人果然准时出现在北街口,身穿一件不知多少年未洗的道家灰布褂,脚穿白底黑梆平底合缝鞋,常年嘴中叼一根三存长芦根,永远一副似睡非睡的无精打采之势。无人知道他的来历与跟脚,甚至连姓名也无从得知,有好事者称他为:芦三寸,以口中短茎为名,久而久之,芦三寸这名便在金陵城中宣传开来。
最为奇特的是,每次与人对弈,总是只赢一筹。
可就这一筹,压垮了整个金陵里拍胸脯扼腕叹息的文人骚客。
今儿这雷打不动摆下残局的芦三寸,却出奇的拒绝了前来打擂之人,摆摆手道今日棋局已定。
果然,在下午三刻不出,一位身穿黄色的贵公子模样的人,携一家眷立于棋局前。那淡黄的外套下,脚边用着不起眼的黑纹线镌刻九龙五爪图。
“先生这残局几文打一擂?”
“一子一两,十子封顶。”那口衔芦苇的中年人,双手抱头,意态阑珊。
手持河山画扇,面露富贵之人还未开口,随行之人已是看不下去了:“一子一两,你怎么不去抢?”
那中年人抬起头,面露嗤笑:“一两就叫做抢?那整个江山,用的什么字为好?”
身穿浅色九龙五爪淡黄长衫的中年人开口笑骂道:“滚蛋滚蛋,我与先生说话何时轮到你插嘴的份?”刚才开口的显然也是身份不低,可胸前一阵凸起,还是暴露了隐藏的女儿身。
看着气鼓鼓离开之人,芦三寸瓮声瓮气道:“被别人插嘴插惯了吧?再说,你也确实不能插别人嘴,没那根底呀。”
已经离开的那位身形一窒,回过头咬牙切齿。
持扇富贵男子笑道:“先生就不必与我磨着嘴皮功夫了,今日前来,想买下第四子。”
芦三寸咧咧嘴:“王爷好大的心。当真不怕最后收不了官,落得个十五纵横上无立身之地的下场?”
来人正是金陵城之主——长陵王。
长陵王笑道:“先生摆的残局,白子已挂角东西两宫,这黑子前后皆进退步不得,不全力拼一拼那险着,怕最后的下场,十九纵横都无立身之力啊。”
芦三寸摸摸下巴,抬起清秀的脸庞,龇牙笑道:“也是。”
这个看似破衣如乞丐的芦三寸,已卖了三子给这面前王爷。
一子挂角断崖、一子定在樊阳、还有一子,刚刚离去。
这第四子......芦三寸看向边塞蛮荒,笑容玩味。许久后自言自语道:“这第四子,代价可不小啊。”
那一城之主,堂堂藩王徐永,在外人看来已经消失不见的两人处,缓缓下跪:
“徐永,愿出犬马之力,报先生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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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断崖。
十六岁的林雪,剑道登堂入室,已入五境。
“徒儿,想不想那徐清沐?”一旁毫无形象啃着西瓜的少年模样,心中也有些嫉妒的。
哪有这么逆天的天赋?仅仅用了四个月,便一剑入五境。师兄告诉自己这林雪是那先天剑坯,可自己见过的天才没有双手,一手之数定是有的,可像这样逆天的存在,算是万中无一了。可嫉妒归嫉妒,师兄亲自挑选的剑坯,自己肯定是要不遗余力培养的。
那少女将脸上汗水擦掉,将佩剑插在身边泥土,神色自然:“想的。”
那稚童一样的脸上,笑容荡漾开来。
这就很对。
等自己那师侄到了十境,再与这小妮子双修,啧啧啧,师兄啊师兄,你这辈子还是没破身的雏吧?心思倒是活络,总干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儿,难怪师父偏心眼。
本就缺心眼,再不偏向你,不更缺心眼?
可自己服气了。
争了一辈子,打过架,骂过娘,可事后,一旦遇敌,那嘴硬的师兄总是一声不响提剑就砍。还记得当初两人都是四境剑修,报过仇的师兄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自己就骂他娘们,活该死爹娘。可下午这师兄就提着剑追砍那把帮骂自己没爹娘的混账地头蛇。
“这辈子,就不能为自己活过一次?”
“总是这样,真让人心疼。”
“等林雪这妮子出山,让师弟也为你做些什么吧,好长时间不动了,呵呵,世人可能都忘记我了。”
的确,世道太平,无人记得“人屠”傅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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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司。
纳兰志金负手站在地牢前,里面传来活人的喊叫声,夹杂着野兽般的吼声。
“义父,儿臣前些时候在二重峰偶遇红甲伴身的年轻人,误以为是那许久不曾见面的太子,结果当儿臣调查后,并非如此。”游玩回归的纳兰钰恭敬说道。
对于这个义父,纳兰钰从心底觉得恐惧。
十五年前将自己从酆都樊阳城接回来,并让自己认他做父的这个男人,远不像外界所传那样,靠着当今天子才坐稳太监司守阁的阉人。纳兰钰只记得当年在泗阳城,亲生父母自相残杀而亡,自己便吃着他们的血肉活到了敌人进城。当时还是完正之身的纳兰志金看到自己后,只问了句:想不想活命?随后就将自己带回皇宫。
这些年这个义父从没有命令自己做任何事,只是要求每日清晨必须喝一碗新鲜的处女血。本来还有所抗拒,直到服用了连续几个月后,便渐渐迷上了这种感觉,所以现在,每天由一碗变成了两碗。
自己在皇宫这些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不会受到责备,就是闯下大祸,自己的义父也会呈上万字文,请圣上赦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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