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张乐像是个无头苍蝇,满栋楼为李心兰秦雨她俩找衣服时候。
玉兰镇前往芙蓉县侧面大山处。
高高的山峰上,一头麋鹿出现了身影。
麋鹿身材高大,头顶上长着一对雄壮的犄角,犄角上分部着一枝枝鹿叉,鹿叉如同银杏树叶般装饰在鹿角上,让原本就显得十分雄壮的鹿角,更显具出来了几分高雅。
此刻的他,顶着雄壮与高雅,站在山顶处,目光遥视着前方,前方玉兰镇上方的蜈蚣山洞进口处。
“我说,老鹿啊,凭这气息,我怎么感觉是老大被灭了一样?”
在麋鹿那复杂的目光中,地面跳动着一只巴掌大小的癞蛤蟆,癞蛤蟆鼓动着口舌,只不过对方倒是像似没听见他般,完全不理会他。
“喂,老鹿,老鹿……,老三!!!”
这一声‘老三’不禁让麋鹿低下了头,看向地面癞蛤蟆不禁无奈道:“老三,你又怎么了?”
蛤蟆跳起来蹬了麋鹿一脚,两个眼珠子鼓凸道:“按照年龄,我是老二,老二,你应该叫二哥!!!”
麋鹿撇了他一眼,嘴里平淡地道:“嗯,老二!”
说完一个转身,留下有些愣住的蛤蟆留在原地,只是这句简单的老二,仿佛让他感到不可置信一般。
只不过老鹿接下来的话,可深深打击了他,转过身的麋鹿如同戏耍般对他道:“看来老大已经死了,他死了,我就是老大了,”
“嗯,对吧,老二?”
蛤蟆:“嗯……”
等等?
“你说啥?”
麋鹿转过身,往深林内部走去,淡淡的身影在夜色中,很快融为一体。
“老大那家伙,想的太美了。”
“他想捕捉这个星球人类,作为炼化丹药原料,”
“他把人类血液抽出来,再以大地为炉,想要以此炼制出传说中的天地胎膜道丸,用于弥补嫂子亏空的精血。”
“而被抽空血液的人们,再以他们血肉为鼎,精气神为引,想以此炼化出天人合一丹,再用此丹来以升华嫂子的神魂。”
“哼,天地丸胎膜补肉体,天人丹让灵魂合一,亏他想的出来!”
“而且他们还想征服这个世界?”
“呵呵……”
麋鹿的脸上全是讥讽。
“要知道,与苍界相比,地球虽然渺小,但这片宇宙,可比苍界大啊!”
麋鹿的话,让蛤蟆听的云里雾里的,挠挠脑袋的他只好表示,自己刚才根本没听懂,这又是丹药救嫂子,又是征服世界的,还苍界和地球比。
这都是那跟那啊?
“哎呀,一天到晚,你别整这些没用的,听的我头都大了,现在我就想问你一件事。”
“……老大,真的挂了?”
老鹿回过头来看向蛤蟆,认真地点了点头,这答案让蛤蟆着实感到有些意外。
至于撒谎?老鹿是什么人,他知道,对自己说谎,他不屑于。
不错,是不屑!
满脑子水货的蛤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真是奇了怪了,是不是上次咱三哥俩打了一架,难道是上次把他给打伤了?”
“但也不应该啊,要知道,就咋们哥俩,就算拼尽力气,也就和他打个平手,而且还是大哥处处让着咋哥俩,”
“你说你也是的,好端端的,硬是要顶撞他,这打了一架,把大哥害死了,这下舒服了吧?”
“咦,也不对啊,上次打架我们根本没伤到他啊,”
“只不过大哥他那么厉害,这好好的,怎么说挂就挂了呢。”
“难道真是我们伤了他?”
面对蛤蟆的自言自语唠叨,麋鹿白了他一眼,道:“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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