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叔子的确是解救他们一家于水火,确实是雪中送炭了呀,她打心眼里,对小叔又是一顿感激。
余生一回头,对余小宁淡淡说,“下午,再看看他们的结果吧,如果合适,就出手转了。”
余小宁皱眉,“我不舍得!”
林红却没吭声。
因为她目前无脑了,她不想太深刻思索,此刻,她只想听小叔的话,做小叔的好嫂子。
余生叹了口气,拍了拍余小宁的肩膀。
“我也不舍得,但是没办法,那个银矿,不是咱们普通村民,可以随意凌驾操盘和染指的。如果陷深了,死不撒嘴,有可能他们急了,谋财害命。”
这句“谋财害命”,他尤其加重语气。
抬头见林红的一双凤目,正柔情看他。
他便又补充了一句:“你看那个孙胜,一副要吃人的架势。”
其实余生,更是想起来了野狗的叮嘱,其中,就有要“灭门”他家的话,但是他又不好直接说出来。
毕竟,担心嫂子害怕,夜里会做噩梦。
女人都脆弱,尤其是漂亮绝顶的女人,更是敏感。
所以作为小叔子,保护嫂子,照顾嫂子的感受,是天经地义当仁不让的义务职责。因此他要注意,不能把垫底碍口的话,随意往外吐露、让嫂子有什么心理负担。
余小宁最后,还是叹了口气。
紧接着,安玻璃的师傅们上门了,余小宁又忙成了一团。
林红见一院子,都是大老爷们,而且有个不足二十岁的小伙,眼睛总是偷瞄自己,便不方便凑近。
她来到了余生的身边,嘤嘤细语、喏喏道:“你先,等我会儿,我上楼把衣服换了,再下来,”
不知余生会是什么表情。
不知其余人,什么表情。
林红始终没抬头,来了句:“好把衣服,还你!”
余生点头。
林红赶紧扭身走楼梯,那一扭一扭,身段儿真是好看,所有人,其实也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方达,毕竟小馒被他治疗了很久,依然还是个飞机场,而且也不怀孕。可人家林红,听说25岁,就生出来了3个儿女,哎呀不光人好看,也更是高产。
15分钟后,嫂子才下来。
她换上同款粗布短旗袍。
只是这件,不是条格的,上面印满橘子一样大小的玫瑰,烟灰的底色面料,上面洒满了做旧的红玫瑰,与底色一起浑然天成,雅致奢华,唐风宋韵,都在林红丰腴的身上,一倾而下。
她似乎刚也梳理了一下头发,微风吹过去,额头的黑发飘动,别有一番韵致韵味。
她来到了余生跟前,嫣然一笑。
玉手将那件白衣递过去,柔声道:“谢谢你!”
说完后低下头,根本不敢抬头看大家,便扭过身,那浪漫的玫瑰花旗袍,又一扭一扭,亦步亦趋,飘上楼了。
给大家,留下了美好无限。
余生拍拍方达的肩膀,“走吧,大舅哥,回家!”
大舅哥一愣。
“哦,哦,回家!”
呆傻了的大舅哥甩了甩头,结巴说着,刚从林红的美好无限里反应过来。
其实此时,林红正在楼上很窄的,杂物间的小窗户处,偷眼看他们,当她看到所有人,都朝着台阶方向看呆了,而且方达还流出口水时,她忍不住“扑哧”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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