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是手持利刃来自万里之遥的讨债人,后面是如狼似虎步步紧逼的索命鬼,方志新被夹在中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此时此刻,方志新多么希望自己是个超人,或者能遇见超人,像影视剧中的钢铁侠一样,倏然而来倏然而去。在他的想象中,任飞便是一个倏然而来倏然而去的钢铁超人。那天在安大略湖宾馆前的树林中,任飞一拳一脚就将身后这两个白人大汉打得望风而逃。今天的处境和那天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不仅又遇到了这两个阴魂不散的白人大汉,还多了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要命的青年。白人大汉和这个叫王大勇的青年风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到,怎么就像商量好了似的,合起手来对付他?其实这三人不用合手,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对付他都绰绰有余。现在他又想起了任飞。任飞和他有约定,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就拨打电话。可是他根本没有机会打电话。他的手机被白人大汉夺了,被踢到楼下了。不管任飞是不是超人,都不可能知道他现在千钧一发的处境。
方志新审时度势,虽然眼下危如累卵,命悬一线,但并非全是死路。身后那两个白人大汉看似不可一世,不过是替别人操刀,是帮凶,不足为惧。真正欲置他于死地的是对面这个手握利刃的王大勇。仔细想想,王大勇也不足为惧。王大勇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雇了帮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说到底是替父讨债;只要多给钱,多出血,出大血,未必不能放他一条生路。他现在身价过亿,别说是二百万人民币,即便是二百万美元该撒手时也要撒手。钱是身外之物,命只有一条,如果能用二百万美元换回自己的一条命,又有啥舍不得!说来也奇怪,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他竟然想起了《红楼梦》中的一段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闭眼了!”他不想闭眼,不想抛下家世,不想变成一堆荒草。想到这儿,他周身的器官又活过来了。他小心翼翼地看着王大勇。他的身家性命,他的生死存亡,全系在王大勇身上。
“立即向这个账户打款,五十万美元!”王大勇终于下达指令了。
方志新先是一惊,后又一喜,顿时定下心来。想不到这个凶神恶煞般的王大勇,还是个讲究人。王大勇并没有往死里逼他,并没有狮子大开口。区区五十万美金,对财大气粗的方志新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小菜一碟。可是接下来的问题倒有些棘手。方志新是个十分谨慎的人,对于银行间的转账划款设定了特别限制:凡是超过一万美金的操作,他必须亲自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必须要有他亲笔签字的特别授权书才能生效。也就是说,他的一亿两千万美金存在洛杉银行,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取走。
“王……王先生,五十万美金没问题,我会如数打到你的账户。可是钱都存在M国洛杉银行,我必须到现场,必须亲自操作,才能划款。王先生,你……你能否和我一块去洛杉……”
寒光一闪,王大勇的匕首深深扎进了方志新大腿,扎的方志新杀猪般嚎叫。
王大勇喷火的目光移向了放在八仙桌上的那部笔记本电脑:
“不要玩弄什么伎俩,一小时内资金必须到账;一小时后,每过一分钟就扎一刀,直到扎死你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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