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逸却是碰也不碰,一口一口的喝着酒。
谢谦放下筷子,轻声问,“如今还是吃不下么?”
“嗯!”
李恒逸应了一声。
“……”
谢谦眉头微蹙,“恒逸,当年的事情都过去了,你不要……”
李恒逸没有言语。
却是连着喝了好几杯酒,才微微红着眼眶说道,“过不去的,阿谦,过不去的!”
一百二十一人命,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两个走出荒漠,一定是食了人肉,可唯有两人知道,他们没有,他们只是把马吃掉了而已。
生吃马肉,生喝马血,那个时候,为了活着,只要能吃,什么都吃下去,腐烂的马肉臭气熏天,荒漠里各种毒虫……
哪里还管得了那么许多。
是以九死一生活着出来后,他疯狂反扑,成了冷血无情的戡王,那个温润如玉、霁月光风的李恒逸,丝毫也寻觅不见了。
谢谦抬手握住李恒逸的手腕,“别喝了,酒多伤身!”
“这残败的身躯要来何用?”李恒逸反问。
他也想吃,可是吃不下去。
就算吃下去也会吐出来,这三年来,他没有一次想吃东西,也不觉得肚子饿。
心里闷疼,从未缓解。
不,今日倒是有片刻的缓解,那沁入心田的冷竹香,让他有瞬间的轻松。
“我今天闻到一股子冷竹香,缓解了心口闷疼,不过片刻功夫,微风便把这气息吹散了!”李恒逸说着,抽回手,拿了酒壶,仰头往嘴里倒酒。
他曾鲜衣怒马,招摇长安城大街小巷,是人人羡慕的皇子殿下,如今不过是躲藏在阴沟里的鼠辈,见不得光,见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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