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钱没钱,做个瘸子都挺难受的吧。
他明明应该高高在上,现在却只能像市井泼妇一样和管事为了碎银吵架,而且还……吵输了。
面红耳赤,不知道如何收场,看在当时的花野眼里,真是美强惨……
现在她想起来,还想给自己两巴掌!
为什么要多看那混账东西,沉迷于美色!
第二次,她去府里送东西的时候,又遇到了许路遥。
因为管事让人给许路遥送东西,院子里的小厮没有人愿意去,没有赏银不说,还得面对许路遥的臭脸。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花野就成了那可怜的虾米,被小厮催促着去做本来不属于她的活——给许路遥送东西。
而且这个头一开,每次她来,几乎都得得到差不多的差事。
当然,花野有自知之明。
她做梦都不敢想,自己能配上王府的公子。
可是后来,王府那白姨娘,捕风捉影,说公子喜欢她,还给淮阳王吹枕边风,说许路遥腿脚不好,想要找门当户对的姑娘不容易。
倒不如,找个小门小户的,听话,也能好好伺候他。
淮阳王懂个屁啊!
他不仅答应了,还把这件事情交给白姨娘去做。
然后,白姨娘就给了姑母一千两银子当聘礼。
姑母高兴坏了,拿着其中一百两给了继母,两个人高高兴兴地把花野“卖”给了王府。
许路遥不愿意。
他说自己身体不好,不能成亲。
白姨娘就让花野先去许路遥身边伺候,日后再完婚。
谁听说过,让未婚妻去伺候未婚夫的?
可是在淮阳王府,一切皆有可能。
花野和许路遥说,这门亲事,不乐意的不是只有你,我也不乐意。
但是被赶鸭子上架,能怎么办?
不如我们俩就凑合着搭伙先过着,慢慢再看。
许路遥答应了。
下人不听话,份例要不来,各种问题,花野一一解决。
虽然她没有读过书,但是人情世故她懂,什么困难她也不怕。
在这里,不用干那么多活儿,能远离姑丈色眯眯的眼睛,花野觉得很开心。
后来她和许路遥处成了朋友,关系越来越好。
她觉得许路遥真惨啊,而且许路遥人也好,所以她对许路遥也是掏心掏肺。
再后来,她就慢慢地把心也交了出去。
毕竟那么的美男子,伸手轻柔地抚摸她秀发,花野没出息,心肝乱颤。
花野想办法找来名医,为许路遥治腿,陪着他一点点康复。
她和白姨娘对阵,自己吃了亏,回过头来却还高兴地给许路遥看她讨来的银子。
他们相互陪伴了五年。
五年,许路遥没有说过要娶她,她竟然也没觉得有问题。
她觉得都是白姨娘的错,她早就把自己当成了许路遥的人。
许路遥脾气急躁,她就帮他圆;许路遥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切,难免急功近利,她劝着。
她陪着他,扳倒了白姨娘,一步步朝着更高的目标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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