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紧张,我只是和另一个你,聊了一会天,天色不早了,你也回去休息吧,外面的队员,会带你去你的帐篷的。”马科斯安抚好,好似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的蓝发兰琪。
“野外的夜晚很冷的,多穿点...”马科斯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披在蓝发兰琪的身上,把蓝发兰琪送出帐篷,让门外的队员,把兰琪送回她的帐篷。
蓝发兰琪全程低着头,一脸秀红,小手抓着马科斯披在她身上的衣服,感觉非常的温暖。
时间一晃即逝,转眼过去了一周的时间。
“哈哈哈!你们这群混蛋,吃老娘的子弹吧!”金发兰琪骑着一辆战地摩托车,一只手抓着摩托车的把手,另一只手握着冲锋枪,战地摩托车从山坡上飞出,举枪扫射。
“兰琪听从指挥!”马科斯的声音,从金发兰琪带着的耳麦中响起。
“真啰嗦。”金发兰琪把耳麦直接摘了下来,一边换子弹,一边紧追敌人不放。
见兰琪没有回话,马科斯就知道金发兰琪把耳麦摘下来了,眉头忍不住皱起,金发兰琪这不听命令的情况,已经出现很多次了。
准确来说,金发兰琪就没几次乖乖听过话。
“哈哈,我就说,这种野丫头,你是控制不了的。”一旁的罗林幸灾乐祸的说道。
“不过,这丫头虽然不听指挥,疯疯癫癫的,但对战场敏锐度,要比你高出很多,懂得变通,比你更适合当队长呢。”罗林很客观的说道。
这段时间,马科斯小队一直向南执行任务,兰琪一伙强盗,一开始还有些抵触,怕马科斯把他们当做炮灰,可几次任务下来,他们逐渐改观,如今已经成为小队的一员,提供很大的帮助。
而最让马科斯眼前一亮,但也是最让马科斯头疼的就是金发兰琪。
每次战斗,金发兰琪都会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而且靠着好似天生的战场敏锐度,经常不听从指挥,擅自做事,可在金发兰琪的乱搞下,任务完成速度和质量却提升了很多。
从实力上看,金发兰琪远远比不上马科斯,但是这种执行的任务过程中,金发兰琪要比马科斯更适合当指挥、当队长,金发兰琪好像是为此而生一般,懂得如何用最适合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但是,一名合格的士兵,最重要的就是服从,金发兰琪却偏偏没有这个优点,所以让马科斯非常的头疼。
而在战斗中,金发兰琪也展示出了很多的本领和某方面的天赋。
金发兰琪对武器的运用,有着惊人的天赋,不管是什么武器装备,比如机关枪、重机枪、阻击枪、火箭筒,甚至,飞机和摩托车等等,都上手非常的快,几乎摆弄几下,不用人教,无师自通的,就能使用拿去战斗。
相比金发兰琪的让人不省心,蓝发兰琪则让人心安,休息期间,蓝发兰琪是医疗兵、厨娘,安抚众人的心灵的小天使。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因为马科斯的提案,经过这一个月在游骑兵内部的试行,取得的效果非常显著,受到了红缎带军团扛把子黑元帅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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