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话事人正文卷第二百九十章不生气新上任的巡城御史王象蒙雄赳赳气昂昂的沿着楼梯,也来到了太白楼。
但是当他看到小姑母的身影,顿时也也懵逼了。
先前王十五说要亲自过来,他还以为是口嗨,没想到真的出现在这里。
王十五瞥了眼王御史,冷嘲热讽道:“我的好侄儿,你这两年在都察院学会了不少手段,居然学会用美人计抓你未来姑爹了。”
王象蒙:“???”
什么美人计?发生了什么?不是林泰来主动喝醉,然后等着自己来抓的吗?
玉牡丹大吃一惊,这御史竟然是王十五的侄子?那么四舍五入,也是林泰来的侄子辈?
情急之下,玉牡丹又暗暗的掐了一下林泰来。
现在情形实在过于混乱,她实在撑不住了,需要林大官人自己出面平事!
不过即便是林大官人,此时脑子也有点宕机了。
两世为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预定老婆来娱乐现场直接改剧本的事。
这时代的政治正确,难道不是三从四德、夫为妻纲吗?
虽然晚明风气确实松动开放,人性有所解放,但明面上的政治正确还没有改变吧?
如果夫君在外面喝花酒,做妻子的纵然心里不爽,也不会到现场去闹啊。
像戚继光那样的情况,终究是少数,不具备普遍意义,尤其是在讲究脸面和体面的大户人家里。
还有,今天要做的事情,先前都对王象蒙讲过了,那么王家人肯定也都知道了。
如果王十五不同意,大可以在家提前反对,不用亲自跑到现场。
所以王十五今天出面抢戏,是林大官人真没有预料到的。
猝不及防之下,向来反应机敏的林大官人也难得产生了一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如果说起国家大事和名人掌故,林大官人可以做到如数家珍,不说了如指掌,也是信手拈来。
但在那些历史资料里,并没有教导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啊!
如果林大官人有这种本事,在苏州老家也不至于看着两房女人打来打去干瞪眼,直到双双怀孕才暂时消停。
所以这方面可能是林大官人最大的弱项,毕竟两辈子都没结过婚。
想来想去,林大官人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继续装醉。
只要自己醉到不省人事,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就与自己无关。
任凭玉牡丹怎么掐人,永远也叫不起一个装醉的人。
于是玉牡丹瞬间陷入了绝境,被打了个信息差,身份上又差了很多,而且跟自己配合的搭档又在装醉不起,关键是那位王御史也不说话解释,这一切让她实在是无计可施!
这个局面下,似乎所有在场的人都不敢说、不敢动。
只有王十五走了几步,挺拔的站在玉牡丹面前,喝道:“你哭什么?”
一句莫名其妙的问句,又让玉牡丹懵逼了,自己哪里哭了?
作为一个花界成名人物,什么混乱场面没见过,又不是生死大事,何至于在这里哭?
王十五接着又一字一句的说:“虽然伱害怕西城御史,但你参与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作甚?”
玉牡丹能纵横花场,自然也是通透人物,立刻心有所悟!
她拿起手帕,硬挤出了几滴泪水,放开林大官人,“扑通”得跪在王十五面前。
然后又语焉不详的说:“奴家也是万般无奈,求王家娘子可怜则个!”
这对话,听到别人耳朵里,颇令人浮想联翩。
教坊司西院勾栏胡同正好就位于西城地界内,而西城御史就是专管西城治安和司法的负责人。
虽然教坊司背后有礼部撑腰,是官营产业,不是什么人都能欺负的,但毕竟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西城御史就属于现管。
再说西城御史属于都察院派遣,身后衙署级别不比礼部差。
所以玉牡丹灌醉林大官人的行为,大概是受到了王御史的胁迫?
此时玉牡丹已经开始掩面抽泣,当真叫一个楚楚可怜。
众人叹气,这么说来,当红美人勾结当权者陷害林大官人,变成了被当权者胁迫,然后不得已为之?
作为一个弱女子,又能有什么错?受到权势胁迫后,也只能是身不由己,似乎可以理解。
王象蒙:“???”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这锅怎么就甩到自己身上了?林泰来你设计的剧本可不是这样的!
王十五再次瞥了眼王象蒙,这侄儿功力真差点意思,完全跟不上节奏啊。
但终究是自家人,王十五不得不给个提示,对王御史开口道:
“你也知道,林泰来是我未来夫君,你还要设下美人计拿他?”
王象蒙虽然反应慢点,但能考中进士,肯定不是傻子!
便立即掷地有声的回应道:“国法面前,岂容私情?
我既为巡城法司,若包庇家人,还有什么颜面执法?
我在西城察院,为的是保京师地面平安,使天子得以安居禁中,而不是让家人逍遥法外!
尽管你是族中长辈,但也不可阻拦我公正执法!”
脸上都是正气,声音里都是正义!
“好!”楼外的观众听到这几段话,下意识的一起喝彩。
这么说来,王御史胁迫美人陷害准亲戚林大官人,是执法无私的行为?
那么王御史又能有什么错?使用美人计也没什么,还不是为了维护律法的公正!
还有人习惯性的把铜钱丢了上来,就像是把铜钱扔到了戏台上一样,当成了好活赏钱。
在二楼,王十五继续对王御史说:“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知晓大义。妻以夫为天,我愿代替林君赴察院!”
王象蒙也进入了状态,很专业的答道:“现在只是审问,必须林泰来到场,并没有妻子来代替的道理。
就算想以身相代,也要等到判罚之后,才能以身代刑!”
王十五无可奈何的说:“那我就等着早日判决!”
在这时代,妻子请求代替丈夫受刑罚,与儿子请求代替父母受刑罚一样,都是被视为“高尚”的行为。
比如很多去敲登闻鼓的例子,并不是为了伸冤,而是为了代替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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