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已经拔刀拔一半。
而苏曈已经看到了。
下一刻,大兵更是瞪大眼睛。
一道白光闪过。
他只觉得喉咙那里一凉,就没法呼吸了。
喉咙被割破!
然后,他终于看清楚那道白光是什么。
是一柄飞刀!
此时的飞刀,悬浮在苏曈腿侧,轻轻插回刀袋。
大兵一脸惊恐和骇然,捂着脖子,喉间咕隆咕隆发出声响,就是说不出话来。
“变异战士,还是传说中的金系变异战士!”大兵心底咆哮,该死的潘先福,居然去招惹一个传说中的金系变异战士。
真是死字都不知道怎么写的。
金系变异战士啊!
变异战士已经是传说,金系更是传说中的传说。
因为全世界也没几个。
其他四系,数量少是少,但相对金系,就要多得多了。
金系变异,攻击第一!逃命第一!
最后,大兵仰头倒地。
“潘先福,我在地狱门口等你!”断气前,望着蓝天白云,大兵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容。
终日想喝汤占便宜,终于把自己喝死占死。
求人不如求己,来生定要轰轰烈烈,纵死不悔。
这时,云衣裳爬上墙头,探出脑袋:“苏曈,你说的金毛鼠呢,在哪里?”
看到倒地的大兵,云衣裳一点也不关心,视若无睹。
苏曈头疼,我就说着玩,骗这个死鬼的,你怎么还信了?
“我们还是来说小猫咪吧。”苏曈在大兵身边蹲下,刮走对方值钱的装备。
说到猫咪,云衣裳立刻又来兴致了,趴墙头上:“苏曈,你家小猫咪怕不怕生?能让外人抱吗?它……”
苏曈搜刮完大兵的装备,云衣裳还在问个不停。
“我还要去杀个人,你在原地等我。”苏曈走到墙下,拿刀背把云衣裳的脑袋拍回去。
“好吧。”云衣裳把脑袋缩回去,不再打扰苏曈。
苏曈看了看四周,最后进屋。
村边上的二层别墅楼顶。
潘先福抱着狙击枪,透过瞄准器,一刻也不停歇地瞄准村内。
在野外混迹十几年,潘先福的耐心被锤炼得异于常人。
旧时代的特种兵能蛰伏一天一夜,严防死守目标。
潘先福现在可是比特种兵强大十数倍的战士,论意志,论忍耐力,他也比特种兵们强悍数倍。
这才盯苏曈多久?
从出城到现在,也就一两个小时。
他还很有耐心。
而大兵,几乎是一刻也等不了。
潘先福认为,这是他能带大兵出野外挣钱,而大兵带不了他的原因。
“能杀了那小家伙更好,不能的话,引出来,记你一份功劳。”潘先福一边盯着村内,一边自言自语。
忽地,他心中一颤,缓缓转过头,朝后面看去。
于是,他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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