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李凌便是利用命中轮的能力获得了小鹿的嗅觉,找到那一大片果园。
今天故技重施一遍不就OK了?
李凌再度开启命中轮,昨天的小鹿嗅觉仍然可以使用,这让李凌喜出望外。
一时间,各种各位的气味疯狂涌入,刺激着李凌的神经,很快李凌便在诸多气味之中发现了一个他最爱的美味,馋的他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
血牙见李凌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凑上前好奇问道:“老大,您这是在干什么?”
“嘿嘿,”李凌嘴角扬起了一抹笑意:“现在所有人跟我走,我带你们去找食物!”
一听到有食物,众人的眼里顿时射出光亮,强行打起精神继续跟着李凌赶路。
李凌一边走,一边用嗅觉进行跟踪,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猎物的气息也越来越浓厚。
最后众人抵达了一片青葱的草地,一眼望去,青绿色的草丛之间,星星点点地点缀着很多处白色。但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那一团团的白色不是别物,而是野兔子!
“卧槽,兔子!这下有口福了!”众多男人已经开始流口水,脑海中浮现出香喷喷的烤兔肉。
但有几个女人的表情顿变,秀眉紧蹙,一脸嫌弃道:“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
李凌冷冷地回了一句:“这里只有兔子,你要是不吃,可就什么都没得吃了。”
女人闻言,表情立刻纠结起来。
“老大,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兔子的?”血牙无比困惑地问道。
刚才李凌赶路的时候,没有出现任何迟疑,就好像提前已经知道这里会有兔子一样。这森林中的环境如此复杂,想要做到不迷路就足以令人惊叹,至于精准确定动物所在的地点,这未免有些太玄乎了吧!
血牙这么一说,其他人也纷纷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向李凌。
李凌淡然一笑,轻松地耸了耸肩膀:“我闻着气味你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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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 你们信吗?”
隔着几公里的山路闻气味找食物?骗鬼的吧!
血牙知道李凌一定是不想说出实情,也就不再问,身先士卒冲上去抓兔子。通常生活在野外的兔子非常灵活,血牙没有试过抓兔子,一上去就被兔子戏耍了几番,扑了好几个空,有一次还差点摔了个狗吃屎,李凌在一边看着差点没笑死。
血牙在这么多人面前折了面子,脸色瞬间阴沉下去,咬牙切齿道:“好你个兔子,小爷我就不信我还奈何不了你了!”
紧接着又扑了上去,这一次总算是成功地抓到了一只。
血牙拎着兔子的耳朵,一脸大笑地走到李凌面前,语气颇为炫耀道:“老大,您看!”
李凌撇了撇嘴巴:“抓了这么半天就抓了一只?真捞啊你,看老大来给你做个示范。”
李凌眼神一凛冽,从腰间抽出十几根银针,手腕一翻,银针便从手心射出。
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十几条兔子双腿一翻,顿时断气。
“学着点。”
李凌意味深长地瞟了血牙一眼,走到草地上将所有的兔子都扔到了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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