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媛媛什么时候见到了尸体,我们不知道,也暂且不论。”
“重要的在于,这三姐弟正是有了这一共识,都认为自己杀了袁家兄弟,或者认为是他们仨的共同虐待导致了袁家兄弟的死亡,都认为各自身上算是因此都背了人命,由此在之后的串供中产生‘与其折全家,不如只折一个’的想法也就理所当然。”
吴小军和王星对此没有表示异议,老秦也只听不说。
在新一轮的审讯开始之前,杨峰又接到了关于刘媛媛的最新调查情况:
经与尚彪核实,在2004年7月1日到5日,刘媛媛的确和他有过一两天的分离,说是因为要去照顾她生病的女导师。
….
另一方面,当地警方上门走访,却发现刘媛媛的导师已经过世。
刘媛媛的这部分口供看来没法找她的导师进行核实
了,但从尚彪的反馈来看,她的这部分口供应该属实,也就是说她当年的确是以这个借口短暂地离开了尚彪一两天,然后回了一趟沙市,杀了周小璐。
但当地警方同时发过来的很多照片,其中一张却完全否认了刘媛媛的这部分口供。
刘媛媛的导师虽然已经过世,但她的房子还在,并且她的女儿唐女士居住在里面。
唐女士回忆称,自己的母亲提起过,2004年7月份,母亲的确生过一场大病,她这个做女儿的却不在身边,父亲也早就过世,所以母亲的几个女学生就商量着每两个人一组轮流照顾她一两天,但这些学生是谁、叫什么名字,唐女士就不知道了。
正是因为这些学生寸步不离、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让母亲很感动,所以母亲就偷偷拍了这些女学生在屋里忙前忙后的身影,想要以此留住这些美好的画面和记忆。
这些照片,自然由唐女士提供给了当地警方,并由他们扫描转发到了沙市警方手里。
照片是由老式数码相机所拍,拍摄时都设置了时间显示。
其中一张照片豁然就是刘媛媛。照片虽然只拍了刘媛媛的侧面,但足以让人辨认她的相貌。
这张照片上的时间显示为2004年7月2日,这一天正是周小璐被害的时间。
照片上除了刘媛媛,还有另外一名女生。照片背后则分别写着“刘媛媛朱小娟”的字迹。朱小娟应
该就是另一名女生的姓名。
杨峰看着手里的照片,立即让人想办法和朱小娟取得联系,问她当时和刘媛媛一组照顾女导师时,刘媛媛有没有中途离开。
朱小娟在电话里回忆称,刘媛媛在7月2日当天没有离开过,还说她们这一组是7月1日夜里8点去的女导师家里,到了7月3日早上8点才离开,由另一组同学来“接班”。
也就是说,在7月2日这一天,刘媛媛完全不具备杀害周小璐的作案时间。
不得不说,刘媛媛在撒谎作伪供上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高手。她在这一点上,用了一个半真半假的谎言,差点儿成功蒙混过关。
刘媛媛既然承认自己杀了周小璐,警方自然而然就要对她的口供进行核实,而她的这部分口供中涉及的两个人,也就是尚彪和女导师肯定就此成为警方问话核实的对象。
女导师已经过世,这一点刘媛媛极可能早就知道。
因此,她也知道警方的核实问话只能找到尚彪,而注定没法找到女导师。
在从尚彪的核实问话中,只能证明刘媛媛在2004年7月1日到7月5日的确和他分开过,并且用的“借口”也和刘媛媛本人陈述的一致,这些情况都只会让警方相信她刘媛媛的口供属实。
但刘媛媛千算万算都没算到,女导师当时给每位照顾过她的学生都偷偷拍下了照片。
刘媛媛虽然不是谋害周小璐的真凶,但真凶的
身份并不难猜。
这个女人既然大包大揽想把周小璐的死也往自己头上算,毫无疑问是想顶包,谁会让刘媛媛甘愿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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