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初学成之后,想出来单干,于是就夹着包袱,沿着黄河两岸一路往西走,沿途收点玩意儿。
后来到了洛京地界,经由当地同行介绍,去到当地的鬼市上碰碰运气。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赶上有几个当地的同行出货,摆出几件三彩壶。”
“三彩壶?这东西竟然能摆在黑市里卖?”
白璐听着都觉得不可思议。
三彩类制品,早在西汉时期就已经有了,那个时候这种器物并不是明器的代表,就是实用器和装饰器物。
后来到了唐代,陶瓷烧制工艺大幅度提升,这种三彩釉陶器就彻底成了摆设,最后成了陪葬品的代名词。
唐朝末年,它才慢慢失去了陪葬品的属性,渐渐被用在了更多的地方。
“当年,全国上下就数洛京出土的唐三彩最多,黑市里摆这种东西很常见。摆出唐三彩不是为了交易,是为了表明身份,告诉来逛黑市的人,我这里有明器,有能力拿,咱们再搭茬。
你要只奔着这几只三彩来问价,他们压根不搭理你。”
“嘿,又学到真东西了,这就是当年的买卖道儿啊。”
钱升赞叹道。
“没错,我这位老哥哥是懂行的,过去扒拉了两下,就问对方还有什么东西,给他开开眼。
对方跟他盘盘道,知道他也是识货的买主,就把他带去了一个旅社,登记了房间先住下,管他吃管他喝,观察两天之后,来一辆拖拉机,给他拉到一个穷乡僻壤的砖窑去。”
“好家伙,这帮人当年反侦察能力可够强的。”
“可不是吗?虽然当年这种事屡禁不止,可要是抓住,那绝对没有好下场。
当时到了那个砖窑厂以后,有人过来问话,对切口,对上了,才带你验货,扒开一口砖窑,里头全是码的整整齐齐的砖块,来人过来取开砖块,才能看见里面的东西。
据这老哥哥说,他那天着实是开了眼了,多少他当年在琉璃厂听说过没见过的玩意儿,在那,见到了。
用他的话说,只要能带一件精品回来,就两条路,要么起高楼,要么掉脑袋。
可惜他身上带的钱不够,只收了一件侍女俑回来,就是这件侍女俑,回来转手卖了之后,帮他开起了铺子,然后就扎根潘家园,一直到现在。”
“爷爷,咱们是不是跑题了?不是说‘紫衣侯’吗?”
白璐在一旁提醒道。
白老爷子笑了两声。
“急什么?这不得铺平垫稳了说吗?也让你们长长见识,我这位老哥哥在洛京住旅店的时候,无意间听到隔壁讨论起收货的事。”
当时的旅社,隔音效果都不好,隔壁说什么这边基本都能听见。
“他们当时就提到了‘紫衣侯’,说他这次出来收的货,拉了足足一车厢,我这老哥哥还以为这是个买玩意儿的大买主。
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他俩,就随口问了一嘴,没想到这俩人跟见了瘟神一样撒腿就跑。
等他拿了东西再回到旅社,就听说隔壁屋里住的这俩人,前一天出车祸死了。”
“卧槽,伏地魔吗?名字都不能提?”
汪强惊讶的说道。
旅馆听墙角这段,本来是写的一个人找了个妞一起活动交流的时候,被隔壁听见了,一路偷听到结束,就听到这哥们事后当着女的面吹牛,说自己接了紫衣侯的活,这买主多么多么厉害,以此衬托自己多厉害。
这样引出紫衣侯,剧情才比较合理,但是发出来审核中,我就又赶紧删改,情节上就显得有些平,在这特别标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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